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權人(全稱):
抵押人(全稱):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1.1抵押權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匯票貼現□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務:
1.1.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4.7.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抵押登記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
1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該擔保物權”指債務人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所形成的擔保物權。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異議、已設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2.2.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三條 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拆遷的特別約定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五條 解除權異議期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聲明: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1)、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
2)、名稱:
3)、座落:
4)、建筑面積:m2;用地面積:
m2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范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4、借款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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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方:中國________ 銀行____ 分(支)行(或信用社);
抵押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大 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止,共 _________ 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六條另行規定)為________。既________ ,利息共計________ 元,分三期支付,每期利息為________ 元,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三期利息連同借款本金于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一次還清。如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天按貸款余額的百分之五計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償日為止。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在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 出借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簽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留存。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訂立于
抵押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并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5
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 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 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6
抵押權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有限公司與×××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山莊用地退還給×××實業有限總公司,×××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大廈愿為×××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 年××月××日甲方與×××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年×× 月××日支付××萬元;××年×× 月××日支付××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 市××路號的×××大廈的房產作×××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證號×××。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大廈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XXX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戶主(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登記于丙方名下的車輛出賣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車輛,為明確權利義務,三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車輛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下稱“該車”)
2、甲方與丙方確認該車為甲方所有,丙方名稱僅作為登記使用。
3、該車于年月日抵押給 銀行申請購車貸款,目前貸款尚有 元未付清,貸款清償期限截至年 月日。
二、購買價格及付款方式
1、車輛買賣價款¥15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
2、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甲方指定賬戶:
戶名:
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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