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蘇州積分入學申請須知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蘇州積分入學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蘇州積分入學申請須知 篇1
一、2021蘇州積分入學申請須知
1、積分管理,是指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根據其個人情況、實際貢獻和社會融合度等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積分落戶、子女參加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入醫)和市區范圍內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等公共服務。
2、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工作,并負責執行過程中相關政策的解釋。
3、已在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和初中學校就讀并取得學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同一學段可以不憑積分升入高一年級就讀。
上述對象中的小學畢業生入讀公辦初中需重新參加積分管理,申請積分入學。
二、2021蘇州積分入學申請流程
1、非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持現居住地居住證,可以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申請參加戶籍所在地之外的縣級市、市區積分管理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
申請人提出積分管理申請時,應當提出市區子女入學等公共服務申請。
2、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申請納入積分管理的,按規定填寫表格,并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規定,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3、申請人提出申請后,在申請積分入學截止日前,其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跨鎮(街道)變動的,應當及時至現居住地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辦理住址變更手續。
三、監督檢查
1、積分入學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新市民事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對積分入學情況進行督查。
2、社會各界及流動人口對有關部門執行積分入學相關規定有異議的,可向所在地的監察、新市民事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等提出,由受理單位對異議情況進行核實。反映情況屬實的,由受理單位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并依法提請職能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3、各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應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不得利用積分入學管理工作收受利益,不得違背客觀事實評分排名。監察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定期抽查和綜合評定各部門積分入學管理工作,處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蘇州積分入學申請須知 篇2
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具體如下:
一、基礎分
(一)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年齡+文化程度得分+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得分。
1.年齡。
得分標準:18周歲以上至40周歲以下人員為10分。
2.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標準:大專(高職)為30分;大學本科為60分;碩士研究生為200分;博士研究生為40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分
3.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得分。
得分標準: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為10分;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為30分;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為50分;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技師)為100分;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為300分。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不累加計分。
(二)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1個月,加5分;累計總分不超過500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5分,累計總分不超過50分。
(三)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辦理居住證年限得分。
1.房產情況。
得分標準: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市區(以下市區均不包含吳江區)擁有自有產權房建筑面積超過75 m2(含75 m2)且居住的為6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25 m2加20分;多套房面積可累計計算,總分不超200分。
2.辦理居住證年限。
得分標準: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二、附加分
(一)計劃生育情況。
得分標準: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證明的,加100分。
(二)發明創造。
得分標準:
1.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并計入蘇州市授權數據內的第一發明人加30分/件,多項發明創造可累計計分。
2.申請積分管理當年度獲得授權并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實用新型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第一發明人加10分/件,累計最高不超過60分。
(三)表彰獎勵。
得分標準:在蘇州市區工作生活期間,按以下標準計分:
1.獲得區黨委、政府及區部、委、辦、局表彰獎勵每次加10分,最高不超過30分。
2.獲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過60分;
3.獲得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40分,最高不超過120分。
4.體育比賽獎勵:獲得國家級比賽前3名獎勵的,加100分;獲得全國前8名、江蘇省級比賽前3名獎勵的,每次加40分,全國前16名和江蘇省級前8名的每次加30分,最高不超過100分;獲得蘇州市級比賽前3名獎勵的,加20分,最高不超過60分;獲得蘇州市區級比賽前3名獎勵的,加10分,最高不超過30分。
參賽項目應為計劃內比賽項目,集體項目參照個人項目計分;優先統計分值高的獎勵,個人所獲各級各類比賽獎勵得分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5.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的,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布的決定為準,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
(四)社會貢獻。
得分標準:近五年內從事社會服務的,按以下標準計分:
1.在蘇州市區參加志愿服務組織成為注冊志愿者,且服務時間滿24小時加5分,達到一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00小時)加10分,達到二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300小時)加20分,達到三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600小時)加30分,達到四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000小時)加40分,達到五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500小時)加50分,志愿服務以最高分計分,不累計計分。
2.個人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加5分,最高分限30分。接受捐贈的公益慈善組織(基金會)必須是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使用財政捐贈票據的公益組織。
3.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捐獻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獻機采血小板1個治療量加10分,在國內其他城市有獻血記錄的,加5分,累計最高不超過35分。互助獻血不計分。
4.在蘇州市實現造血干細胞采樣的`加10分,成功捐獻的加80分。
5.在蘇州市實現捐獻遺體(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親屬申請(僅限一人)加80分。
6.在蘇州市區從事環境衛生等特殊公益性崗位的,加30分。
7.在蘇州市區參加義警的,加10分。
(五)投資納稅。
得分標準:
1.在蘇州市區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加20分;投資設立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有限公司的,加30分。
2.個人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加5分;個人在蘇州市區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累計繳納稅款(合伙經營按其個人所占投資份額分割計算)每滿1萬元加5分;以上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3.在蘇州市區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賃戶,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發票的,每年度加10分;按年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每年度加5分。累計最高不超過50分。
(六)公共衛生。
得分標準:
1.學齡前隨遷子女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并納入蘇州市區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兒童預防接種管理的,加10分。同時完成相應年齡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程序規定的疫苗接種(預防接種禁忌癥除外),再加10分。
2.0~6歲兒童及其母親在蘇州市區接受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務,并持有蘇州市母嬰保健卡,加10分;如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接受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的,再加10分。
3.在蘇州市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加5分。
4.按申請積分管理時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的,加5分。、
三、扣減分
(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減分標準:本人或配偶從事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扣50分。
(二)違法犯罪。
減分標準:
1.近五年內受過刑事處罰的、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每次扣200分。
2.近五年內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處罰的,每次扣100分。
3.一年內在蘇州市因違反城市管理、非法行醫、違反食品藥品安全法、勞動保障、文化、衛生、工商、稅收、住房公積金等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人或個體戶、企業的投資人及法定代表人,每次扣50分。
(三)失信行為。
減分標準:未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但存在失信行為的,按以下標準扣分。
1.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為,每次扣50分。
2.一年內在蘇州市區因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經責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30分。
3.在本市存在醫保費用違規行為,納入醫保失信人員名單的,每次違規扣30分;因違反規定被取消醫療保險定點資格的,法人代表扣50分;用人單位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法人代表扣50分。
4.在本市存在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違規貸款、惡意拖欠貸款等行為,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人員名單的,每次違規扣30分。單位欠繳、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法人代表扣30分;單位不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法人代表扣30分;單位一年內因住房公積金違法違規行為,經責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人代表扣50分。
明年要通過積分入戶的小伙伴們,你們就得一項一項的加了,看看自己能夠得到多少分!
也有消息說,這個積分入戶得看政府每年釋放多少名額,然后再根據積分由高至低來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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