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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嫂服務合同(通用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育兒嫂服務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育兒嫂服務合同 1
雇用(甲方):______ 電話: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育兒嫂(乙方):_____ 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于___(甲方)有雇用嬰幼兒護理員(簡稱育兒嫂)方面的需求,_____(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育兒嫂”服務,并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育兒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20__ 年 6月17日 起至20__年9 月16 日止,為期3個月,如雙方協商同意,按此合同順延。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試用期一個月內按每月2900元支付,試用期滿每月按3000元支付,支付方法按月薪支付。
3.服務內容:
1)照顧嬰兒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嬰兒的喂養、護理、觀察;
B、給嬰兒洗澡、洗尿布、洗嬰兒衣服、拆洗嬰兒被褥及嬰兒護理,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等;
C、育兒常識及嬰兒用品的消毒等;
D、嬰兒的按摩、保健、與嬰兒對話、益智健身操、游泳、曬太陽以及認知能力的訓練等科學育兒工作;
E、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F、掌握嬰兒生長發育情況,包括每日測量嬰兒的體溫,定期測量嬰兒的身高、體重。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G、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2)在嬰兒有甲方照顧的前提下,進行日常家務:
H、清潔房屋衛生;
I、烹飪一日三餐、進行飯后清潔;
4.休息規定:
根據協商,乙方每月按4天休息時間,雙方協商后可間隔休息也可連續休息,若由乙方原因超過休息時間不按時服務的,按照超過天數扣除雙倍工資。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育兒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食宿。
3.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三、終止合同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育兒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其他約定: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愿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5.服務期結束后,如甲方在嬰幼兒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咨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6.甲、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半個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向對方雙倍支付半個月工資。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育兒嫂服務合同 2
適用范圍:本合同適用于家政服務公司為消費者提供的全日制,入住式家政服務。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家政服務員人,承擔甲方的第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其他。
第二條服務地點。
第三條服務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四條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務費包括:家政服務員工資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元人民幣/月,食宿費元人民幣/月,交通費元人民幣/月,共計人民幣_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2,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元人民幣。
3,雙方簽約時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證金(大寫)元人民幣。信用保證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服務期滿剩余信用保證金應如數退還。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更換和辭退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試用期滿若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乙方應于試用期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調換家政服務員,調換名同級別的服務員后均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試用期間服務費按日計算,試用期滿合格后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甲方對家政服務員體檢情況有異議的,可有權要求重新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因對家政服務員存在管理過失而造成的相應損失。
(5)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聘請家政服務員的需求解除。②服務員有盜竊行為或有傳染病。③調換服務員期間空崗5個工作日無替換人員到崗工作。④服務員在適應期后仍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⑤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的行為。⑥合同期滿。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家庭住址,房屋面積,聯系電話,對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變更以上內容請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尊重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及勞動,提供勞動條件和服務環境,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歧視或虐待家政服務員,不得安排家政服務員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應安排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并保證其食宿,遇國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家政服務員休息時,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家政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將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地點工作。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對家政服務員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并妥善保管家中現金和貴重物品。
(6)服務期滿甲方續用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信用保證金。
(2)乙方有權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務員的.工資和加班費。
(3)若甲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
(4)乙方有權向甲方求證,了解甲方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將轉為違約金處理。
①甲方教唆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之乙方。
③甲方未按時支付相關費用。
④甲方服務地址變更或服務對象發生變更而未通報乙方并取得同意。
⑤甲方對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服務員行為。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并符合《國家勞動部》規定的相應服務能力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應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2)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并妥善處理。
(3)乙方存在對家政服務人員管理過失的情況下,乙方應協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務人員責任。
(4)乙方應幫助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應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認真兌現各項服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育兒嫂服務合同 3
甲方(客戶):
乙方(育嬰師/育兒嫂):
為了更好地為甲方提供嬰幼兒護理服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付費用
為3500元/月,支付方式按月薪現金形式支付。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付費用
為4000元/月,支付方式按月薪現金形式支付。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聘用育嬰師/育兒嫂的要求,乙方同意到甲方指定的居所,為甲方從事護理嬰幼兒的服務(包括嬰幼兒營養配餐;嬰幼兒洗澡,嬰幼兒體能訓練,嬰幼兒智力開發、清潔及與嬰幼兒有關的家務衛生服務)。
第二條:嬰幼兒護理服務,為住家服務(提供24小時全天候服務,甲方需保證乙方每天有8小時休息時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嬰幼兒護理服務實行每月28個工作日制,每月休2天,時間從乙方入戶之日起算(國家法定節假日在崗服務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育嬰師/育兒嫂加班費,加班費每天按照合同月金額的1/28計算),或通過合理串休保證每年11天假期。
第三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支付乙方提供服務期間的護理費用,護理費用每天按照合同月金額的1/28計算。
第四條: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當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如約履行合同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負責接乙方到服務居所,教會乙方熟悉運用水、電、氣、火等各種家用設施用具,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負責保管好自家的貴重物品、錢幣和有效證件,避免產生誤會、發生糾紛。
(三)相互尊重、理解,不能歧視、侮辱乙方;尊重乙方的人格,配合乙方的護理服務工作。
(四)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住家服務的,必須保證乙方的住宿條件。
(五)合同到期自動解除;
甲方需要續簽合同的,可提前十天辦理續簽手續,并預交相關費用。
1.雇主應按規定支付工資。
2.雇主不得強迫從業人員提供約定以外的'家庭服務事項;
3.雇主不得對從業人員有虐待行為;
4.雇主不得損害從業人員人格尊嚴;
5.雇主不得要求從業人員從事可能對其人身造成損害的行為;
6.雇主應為從業人員提供午餐;
7.從業人員每天可以適時休息,但必須在孩子睡覺后,而且需保證孩子安全。
8.雇主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安排休息,每月不少于2天,法定節假日按規定增加當月休息時間。但休息時間應服從雇主安排。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委派,按照協商的時間和要求,到甲方指定的居所提供嬰幼兒護理服務。
(二)自覺做好健康檢查,辦理健康證;進入甲方指定的服務居所要著裝上崗,講究衛生,勤洗澡、不留指甲,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提供服務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避免給嬰兒造成輻射、影響發育;不得隨意看電視,避免影響嬰兒的注意力、影響工作質量;不得談論老客戶的家庭隱私,不得談論與服務內容無關的事項。
(四)如果發現嬰幼兒有異常現象,建議甲方立即送到醫院診治;如果甲方不采納乙方的建議,后果由甲方自負。
(五)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嬰幼兒護理服務項目。
(六)服務具體內容:
1.細心照料,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
2.從業者上崗期間,無論雇主是否在家,孩子受到意外傷害由從業者負責。從業者每天應檢查孩子身體情況,發現有外傷、疾病等應立即告知雇主。如未告知或未發現,雇主有理由認為傷害責任為從業者。
3.按時供應孩子食品、水、藥品,養成良好飲食規律。出現供給短缺現象應提前1天通知雇主。
4.認真清洗孩子衣物,及時清洗、消毒孩子玩具、餐具等。
5.牢記孩子接種疫苗、檢查身體日期。
6.雇主在出現特殊情況時,有權利要求從業者加班,原則上每月不得超過3班,每天加班費用為月工資的1/30。
7.從業者有事不能在雇主要求時間上崗,應提前1天請假,每月請假不應超過1天,特殊情況另行商議。
8.從業者上崗前,應與雇主同去醫療機構化驗乙肝抗原,費用由雇主承擔。如沒有有乙肝抗體,從業者需自費接種
第八條:重要事項:
(一)簽訂合同時,甲方、乙方均需持有有效證件,方可正式辦理手續。
(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更換服務人員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離開甲方指定的服務居所;
如有事需要暫時離開的,需向乙方書面請假,經乙方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如甲方需帶乙方離開簽訂合同時指定的服務居所的,需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后方可離開,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七)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出現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各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育兒嫂服務合同 4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協議內容如下:
一、乙方工作時間:
1、自年月 日 時至 年 月日時
2、育兒嫂每日工作時間為: 時至時。
3、30個工作日,其中2天休息。每月28個工作日。
二、工作地址:
三、乙方服務內容:
1、生活照顧:嬰幼兒的生活照護,如洗澡、換洗衣物、洗尿布、乳具消毒。
2、科學養育:嬰幼兒的喂養,輔食的`增加。
3、專業照護:嬰兒撫觸、嬰幼兒被動操。
4、早教:按月齡啟智。
5、家政工作人員登門訪視一次。
四、甲方需付勞務費及服務費共計:元。
五、說明:
1、家政中心推薦乙方上崗后2天,經甲乙雙方自愿確立服務和被服務關系后,簽訂本協議。
2、為保障甲、乙雙方利益,甲方需一次付清勞務費及服務費,由家政中心代為保管。協議期滿后,由家政中心代發給乙方。如協議未滿協議終止,勞務費余額由家政中心代返給甲方。
3、乙方如在工作期間超期休息,甲方有權利扣除其相應的工資。
4、乙方工作期間只負責協議簽訂與嬰幼兒有關事務,其它家政工作不在協議范圍內。
5、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甲方需乙方工作,需支付雙薪。春節3天,五一1天,十一2天,清明1天,五月節1天,八月節1天,元旦1天。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7、甲方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家政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政中心:
年 月 日
育兒嫂服務合同 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_____元,并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___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_____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喂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衛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衛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喂養。
(九)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_____元預定月嫂后,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_____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_____天),一個月(_____天)滿后自行解除合同關系。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合同,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_____元,一個月交介紹費_____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本合同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責任、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甲方:_____(公章) 乙方:_____(簽字)
簽訂地點:_____ 簽訂地點:_____
簽訂日期: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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