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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裝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作服裝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1
1、目的
為了加強對物業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的管理,延長工作服裝的使用壽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小區物業服務中心
3、方法與過程控制
3.1員工工作服裝的使用正常損耗期為兩年,兩年后服務中心據損耗情況確定服裝的更換。
3.2工作服裝的第一管理責任人為其使用人。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穿著工服,隨季節和天氣的變化統一更換。換季時工裝調換,使用人將清洗干凈、疊放整齊的交給指定服裝管理員。
3.3工作服裝只限于工作期間在工作地點穿著,除清洗和修補外,不得帶出工作地點。
3.4工作服裝應保持清潔,若有損壞需及時修補,員工不得任意改變工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對于工服丟失、不按要求穿著工服、嚴重污損工服的情況,除以重罰。
3.5員工在職兩年內,工作期間造成的`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
3.6在規定損耗期內,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人為破損、報廢、遺失等情況,由員工個人承擔采購新工服的全部費用。
3.7員工在離職時需辦理工作服裝交還手續,未辦理手續者按遺失處理。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2
1、管理范圍
包括員工工作服的制作、領用、更換及著裝要求等。人事行政部設立“服裝管理員”具體負責員工工作服裝的管理工作。
2、服裝制作
2.1服裝分類
員工工作服分四類:即“職員服裝”(指辦公室人員和管理人員)、“工員服裝”(司機、配送員、物流員工、廚師、清潔工、保安人員)“銷售人員服裝”(銷售人員)“活動服裝”(指工會活動時的運動服、旅游服、促銷廣告衫等)。
2.2制作計劃
“職員服裝”、“工員服裝” “銷售人員服裝”由人事行政部擬定計劃;“活動服裝”由活動主辦部門擬定計劃;所有服裝制作計劃需報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后,交服裝管理員安排廠家制作。
2.3款式設計
2.3.1人事行政部職責
服裝管理員負責與服裝制作廠家聯絡,了解面料、款式、價格等信息,根據我方要求選擇2-3家符合要求的廠家服裝設計師提供2-3套設計樣稿。服裝管理員將設計樣稿交人事行政部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組織相關部門主管對服裝樣稿進行討論,廣泛征求意見,再將征求意見匯總后與廠家再次溝通,要求廠家根據我方意見再次出具設計樣稿以滿足我方要求。
2.4加制申請
服裝管理員負責隨時掌握工作服庫存情況,對工員服裝和生產服裝要合理控制庫存。新員工所需的職員服裝,待新員工轉正后,由服裝管理員提出申請,填寫“物品制作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加制申請盡可能為多套服裝集中提出,公司統一采購時間為夏裝4月1日,冬裝9月1日。
2.5合同簽訂
人事行政部經理與服裝公司簽訂合同,內容包括確定的面料、款式、價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違約責任等。具體要求見《合同管理制度》。
2.6制作跟蹤
服裝管理員負責對服裝的款式、面料的質量、做工的精細等進行監督跟蹤;
2.7服裝驗收
工作服制作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合同要求驗收。符合要求,服裝管理員填寫一式兩聯“采購物品檢驗單”并簽名,人事行政部經理在檢驗單上簽名后,第一聯存根聯(白聯)由服裝管理員留存,做服裝臺賬登記憑證,第二聯財務聯(紅聯),與服裝結算發票一起交財務部做記賬憑證。
3、服裝保管
3.1建立臺賬
服裝管理員將員工服裝分“職員服裝”、“工員服裝”、“銷售人員服裝”、“活動服裝”四類,根據分類建立“員工工作服裝庫存臺賬”,根據“采購物品檢驗單”記服裝庫存增加,根據“服裝領用登記本”記服裝庫存減少。
3.2庫存保管
服裝管理員將尚未發放的服裝統一集中保管,收藏存放服裝的房間和箱柜保持干凈,要求沒有異物及灰塵,以防污染服裝。服裝管理員定期進行消毒滅菌,同時放置樟腦丸,注意防蟲、防鼠、防潮。服裝發放后由領用人自行保管,領用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未經人事行政部許可,不得擅自改動工作服大小。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應自行清洗或修補。清洗服裝時,避免用堿性較大的洗衣粉。合成纖維類面料遇水溫過高時,會出現收縮、發粘和表面皺巴等,不得用高于30℃的水溫洗滌。在收藏存放前要充分晾干,對于襯衣襯褲可以平整疊起來存放,對于外衣外褲要用大小合適的衣架褲架將其掛起。懸掛時要把服裝擺正,防止變形,衣架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可亂堆亂放。
3.3服裝報損
3.3.1自管服裝
對于員工自行保管的超過使用期限且嚴重磨損以至無法使用的工作服裝,由領用人申請報廢,服裝管理員檢驗無誤后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經理。核準后,服裝管理員將需報廢的服裝收回,發放新服裝并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注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對于未超過使用期限因員工保管不善導致工作服無法使用或使用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核后,由服裝管理員強制收回報損,發放新服裝并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注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將“財產減損單”財務聯交財務部按服裝原價從領用員工工資中扣除。
3.3.2庫存服裝
服裝管理員每半年清理一次庫存服裝,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服裝提出處理意見,報人事行政部部長審核、行政副總審批后進行處理。對于確需報廢的服裝,服裝管理員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做報廢處理。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
4、服裝領用
4.1領用手續
新進員工將“試用員工派遣單”交服裝管理員辦理當季服裝的領用手續(試用職員不領用工作裝);轉正員工憑“轉正派遣單”到服裝管理員辦理所有工裝的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審核符合要求后,辦理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4.2工員轉職員
上崗前2天,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將“工員服裝”交服裝管理員,辦理工員服裝注銷手續后,再辦理“職員服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檢查交回的工員服裝是否數量相符、完好無損,檢查符合要求后在“服裝領用登記本”備注欄內辦理注銷手續,否則,領用人必須折價賠償后方可辦理。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職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4.3職員轉工員
原職員裝不需退回。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到綜合部辦理工員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工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5、著裝要求
按公司規定的統一著裝時間、要求著工作裝上班;大型活動或其他要求統一著裝時應著工作裝。要求所著工作服整潔有形,充分體現公司員工的良好精神風貌。換裝時間夏裝5月1日之后,冬裝10月1日之后。如因其他問題視具體情況調整。
5.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及工作牌;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5.2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要保持工作服的整潔整齊干凈,如有污損,應自費清洗或修補。
5.3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4著西裝時,須著襯衣;(著)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5工作時間男員工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女員工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于休閑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
5.6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制服若有丟失或破損不能穿用時,應及時上報本部門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須重新申請工作服上報人事行政部,費用
則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
6、費用核算
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6.1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者,離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6.2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含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離職時,收取服裝50%費用。
6.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離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
7、監督考核
7.1服裝管理員對員工的著裝和服裝管理進行檢查和考核;人事行政部部長對服裝管理員進行檢查和考核,填寫“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
7.2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7.3工作時間不著工裝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樂捐50元/次。
7.4該部門負責人樂捐100元。
7.5樂捐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樂捐款全部作為公司工會費用。
7.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5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
8.相關記錄
8.1物品
制作申請單
8.2試用員工派遣單
8.3服裝領用登記本
8.4轉正派遣單
8.5人員異動通知單
8.6離職手續辦理單
8.7財產報廢申請單
8.8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3
一、員工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業徽章。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制說明
1、員工入公司后,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后,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4、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5、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xx年x月xx日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4
為體現公司的整體形象,規范員工統一著裝,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關于工作服的配給,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的實際需要,由運營部統計名單以及數量尺寸規格,經核對后報經常務副總審批,統一采購,再統一發放,并做好發放記錄。
2、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發放工作服,發放工作服當月收取押金。
3、自覺愛護工作服,按發放之日起算,如未達半年限遺失的`,則自費賠償補做。
4、惡意破壞或損壞工作服者,將以罰款處之,并自費賠償補做。
5、員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間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間無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及總經理同意后,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著裝及儀表要求
1、公司員工著裝應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總助、副總及以上級別外,其余員工工作時間均須統一穿著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舊辦法
離職(辭退)收取工作服費用時,按工作服的實際費用計算。
1、工作服押金為發放工作服的總價,從發放工作服當月的個人工資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價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裝:628/套。
女士夏裝:上衣40/件,裙子60/條。
男士春裝:襯衣50/件,西裝180/套。
男士夏裝:上衣55/件,褲子55/條。
2、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
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者,仍繼續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將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者,辭職(辭退)時,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
四、工服管理制度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樂捐100元/人次。
3、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直接負責人樂捐1000元。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運營部負責監督、執行。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檢查等。
第三條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還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的制定、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資材倉庫負責公司工作服的保管、發放。
第四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保安員)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
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
基層干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
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第五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
2、倉庫管理員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采購專員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采購專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倉庫保管。
4、采購專員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門統一到資材倉庫領取,倉管員要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六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按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具體詳見下〈表一〉。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總經辦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保安部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后由資材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表一:
工作服折舊分類(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計算):
工作3個月內(含)工作3-6個月(含)6個月以上
兩套新的服裝兩套的30%兩套的20%0
少件、丟失、破損、帶走不還按原價賠償
第七條著裝的要求
1、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工作服,休息日自行著裝。公司舉行重大活動要求統一著裝時,必須按規定著裝。
2、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第八條著裝的檢查與考核
總經辦負責組織著裝檢查與考核工作,具體參見《牧歌餐飲娛樂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總經辦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對公司員工工裝有效管理,規范員工著裝行為,保持良好精神風貌,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裝配置及領用
1、男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兩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女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一條,裙裝一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
2、工作裝領用:由集團辦公室填寫《工作裝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簽字、領取工作裝。
二、員工工作裝著裝規范
1、夏季著裝規范(5月1日至9月30日)男員工:著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襯衫、長褲(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著裝規范(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皮鞋。
3、具體換裝時間由集團辦公室統一通知。
三、員工著裝管理要求
1、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著裝規范,上班時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統一著工作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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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各項會議、活動及集體培訓學習、外出參觀培訓、會議時須按要求著工作裝。
3、工作裝應保持平整整潔。
四、違反著裝規定的處罰標準
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不著工作裝的,罰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體活動不按規定要求著裝的,罰款200元。
3、不按規范配套著裝的,罰款100元;
五、工作裝費用折算標準
1、工齡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不收取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2、工齡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按如下標準折算:員工承擔費用=工裝總額÷工裝使用期限月數(24個月)×剩余使用時限月數。(備注:小于10天的不計月數,大于10天(含10天)小于20天的'按半月計,大于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計,扣除折舊費用后,服裝歸個人所有;
3、新入職已訂做工作裝的員工,工作裝費用分兩次逐月先從工資中扣繳,工齡滿兩年后予以退還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7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服務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工作服分夏裝和冬裝兩種。
二、工作服配發原則。
1、除經理級別(含副經理)外,其他員工的工作服由員工自費,公司統一購買。
2、外套工作服(含領帶、領結)全部由公司出資統一購買。
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使用一年以上的.員工不承擔工服費用,但使用未滿一年的,則員工離職時扣除其工作服全部成本費用。
4、人事部有對工作服制度執行的監督權、審批權。
5、夏季(元/套)冬季(元/套)
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00元以內150元以內
基層干部(領班、主管)150元以內300元以內
經理工作服費用:200元以內500元以內
三、工作服的管理。
1、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補修的責任。
2、工作服清洗由個人負責。
3、工作服丟失、失盜或破損時,如系個人原因,應由本人全部賠償。
四、遵守事項。
1、員工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保持整潔。如有污損,應自費清洗或修補。
2、工作服如丟失或破損不能穿用時,應直接上報部門經理。
3、工作服配發一人二套,分夏裝和冬裝兩款。
4、工作服配發、使用期限原則上為兩年,自配發日算起。但未到換發期,工作服破損不能穿用時,不在此列。反之,到換發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時,應繼續使用。
5、新員工從正式上崗,試用期起部門方可配發工作服。
6、部門申請更換工作服時應填寫《工服報批申請表》。
7、工作服使用未滿一年,離職或辭退的員工,其工作服歸個人所有,使用滿一年,離職或辭退的員工須交還工作服。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社會形象,全體員工應按規定著裝并保持著裝整潔得體。
二、適用范圍:
1、本公司全體員工工作服的發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執行;
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兩種(冬季和夏季)
三、工作服發放及回收:
1、員工入職后,按季節選擇發放新工作服,若因庫存空缺,可暫行發放舊工作服(勉費使用),待增補庫存后,再以舊換新。
2、所有工作服,均設以下規定發放給員工使用:
a、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內,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繳納5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b、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辭職或辭職時歸還工作服,繳納2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c、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滿一年及以上者,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均無需繳納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d、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干凈,折疊整齊后交于公司行政部處,辦理離職手續e、所有離職時未歸還工作服者,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服或穿著公司的工作服從事違法、違紀、擾亂社會治安及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依法追究其責任
3、員工對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妥善保管并愛惜,使用不足半年破損換新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服裝成本費用的50%,并于領用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拜訪客戶或去客戶工廠時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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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五、其它事項:
1、員工可依據季節溫度變化,自動進行工作服換季穿著事項。
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工作服樣式進行更改,或借給非本公司人穿著。
3、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著裝的規定,合理得體的著裝及佩戴工作牌進入工作場地或客戶工廠。
六、獎懲:
1、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穿著工作服,未穿著工作服者罰款10元/天;
2、將工作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著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50元/次;
3、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佩戴工作牌,未佩戴工作牌者罰款10元/次
4、將工作牌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這,給予50元/次的罰款
七、附則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2、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由行政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3、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
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到行政部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3、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工作未滿六個月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工作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3)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離職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費用。
四、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原價補換;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五、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將進行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六、附則
1、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屬行政部。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了加強對物業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的管理,延長工作服裝的使用壽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小區物業服務中心
3、方法與過程控制
3.1員工工作服裝的使用正常損耗期為兩年,兩年后服務中心據損耗情況確定服裝的更換。
3.2工作服裝的第一管理責任人為其使用人。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穿著工服,隨季節和天氣的變化統一更換。換季時工裝調換,使用人將清洗干凈、疊放整齊的交給指定服裝管理員。
3.3工作服裝只限于工作期間在工作地點穿著,除清洗和修補外,不得帶出工作地點。
3.4工作服裝應保持清潔,若有損壞需及時修補,員工不得任意改變工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對于工服丟失、不按要求穿著工服、嚴重污損工服的情況,除以重罰。
3.5員工在職兩年內,工作期間造成的'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
3.6在規定損耗期內,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人為破損、報廢、遺失等情況,由員工個人承擔采購新工服的全部費用。
3.7員工在離職時需辦理工作服裝交還手續,未辦理手續者按遺失處理。
工作服裝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規范工作服領用程序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員工工作服的發放與管理
三、管理權限
1、人事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工作服款式、顏色,進行數量統計、量體安排及聯系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人事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著裝規范進行考核;
3、人事部負責服裝的入庫、保管、領用、及領用的匯總;負責離職人員工服款項的扣除;
四、領用程序及離職押金扣除條款
1、新入職員工(包括臨時工)原則上須轉正之后方可領取工作服,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領用規定服裝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組長和廠長簽字確認后,由總經理批準,到人事部領用
2、新員工入職公司發放冬季或夏季工作服兩套(以入職時間為準),扣押全額工作服制作費作為押金100元/套
3、扣押的費用以制服押金條的形式發給個人,當個人工齡滿兩年時提交到人事部,在提交當月工資中返還押金部門
4、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離職時扣除全額制服押金,收回制服押金條,不予返還
5、工齡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60%的費用,其余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并收回)
6、工齡一年以上(含一年)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30%的費用,其余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并收回)
7、工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領取新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一套,工服制作費作為福利有公司為其承擔,無需扣押個人費用
五、著裝要求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上班在崗期間必須統一穿工作服
2、試用期員工轉正之后絮叨人事部備案,領用或訂做工作服
3、服裝要保持整齊、干凈,不露胸或披掛,不隨意搭配、調換
4、人事部每月對服裝庫存進行盤點,核定安全庫存量,低于安全庫存時及時申請采購
5、員工是否按照行為規范和本管理規定要求著裝,納入個人考核內容;期間不得私自外借或外賣工作服,凡外借、外賣者罰款200元每件。
6、班工作期間,不著裝工作服的,發現一次扣罰10元/人次
六、附則:
1、本制度由會同人事部共同制度,公司各部門貫徹執行,總經辦監督,解釋權歸人事部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隨時修改,附件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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