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8 12:54: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推薦】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篇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

  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保障權益:確保每個成員都能平等表達意見,保護其利益不受侵害。

  2、提升決策質量:多元化的視角和廣泛的參與能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3、增強凝聚力:增強成員對合作社的信任,提升團隊協(xié)作能力。

  4、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通過民主決策,推動合作社適應市場變化,實現長期發(fā)展。

  5、社會示范作用:展示民主管理的成功實踐,為其他社會組織提供參考。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2

  1、協(xié)助領導做好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

  2、模范遵守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檢查車組遵章作業(yè)。

  3、經常檢查車組安全生產,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4、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5、指令車組做好安全生聲工作。

  6、督促領導按時給職工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指導、檢查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協(xié)助領導制訂預防事故及防止職業(yè)中毒措施,并在生產中落實。

  8、協(xié)助領導總結車組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本社的財務工作,發(fā)揮財務在本社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社財務主管的職能是:

  (一)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監(jiān)督財務紀律。

  (三)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本社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 厲行節(jié)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 合理分配本社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 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 完成本社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本社財務部門由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本社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部門負責組織本社的下列工作:

  (一) 編制和執(zhí)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 承辦本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本社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zhí)行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理理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本社參謀。

  (三)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 完成理理長或副理事長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xù),使用支票須經理事長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理理長或副理事長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七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理事長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理事長,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社實行會計監(jiān)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fā)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理事長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監(jiān)交。

  支票管理

  第十五條 本社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理事長簽字。

  第十六條 理事長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十七條 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理事長批準后支付現金。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本社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理事長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條 本社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理事長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一條 發(fā)票及報銷單經理事長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二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三條 凡是本社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二十四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會計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二十五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二十六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會計人員批準。

  處罰辦法

  第二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fā)本人月薪1-3倍:

  (一) 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二) 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三) 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四) 保留帳外款項或將本社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五) 違反本規(guī)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二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 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 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 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本社財物的;

  (五) 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挪用本社款項的;

  (六) 在工作范圍內發(fā)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本社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 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4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jiān)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yè)機械,必須及時到監(jiān)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xù)。

  三、未按規(guī)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yè)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yè)機械投入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保養(yǎng)、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tài),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yè)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yè)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yè)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yè)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yè)機械或改變農業(yè)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zhèn)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guī)定。

  十、農業(yè)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yè)或其它作業(yè)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guī)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5

  一、財務會計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妥善保管會計資料及其他文書資料,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同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對合作社的會計資料、承包合同等應裝訂成冊,專柜存放,由現任出納負責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查閱、交接、銷毀必須嚴格執(zhí)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6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jiān)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jiān)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動資產、農業(yè)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huán)節(jié)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計劃與審批、審批與采購、采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jiān)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專門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浪費,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根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

  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guī)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事人負責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xx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xx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xx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計劃審批、發(fā)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jiān)事會在每月財務扎帳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guī)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糾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辦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月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情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分配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分配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管理制度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我區(qū)農村村級(行政村,下同)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經營管理,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fā)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精神,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民合作社,是指行政村依法設立的全體村民參加的集體所有、合作經營、民主管理、服務社員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村民合作社的名稱統(tǒng)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村民合作社。

  第三條村民合作社在村黨組織的領導和村民委員會的支持下,依法管理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村民合作社承擔村級集體所有和使用的資金資產資源經營管理職能,實現保值增值。

  村民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經營管理村級集體所有和使用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組織村級集體資產的發(fā)包、租賃等;

  (二)經營管理政府劃撥給本村集體的資產、財政補助資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的資產和資金;

  (三)提供社員必要的生產生活服務;

  (四)建立健全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村級集體資產經營管理運行制度;

  (五)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五條村民合作社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及村民合作社章程,尊重和維護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設立和終止

  第六條設立村民合作社應當召開設立大會。設立大會由村黨支部委員會(黨委、黨總支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以下統(tǒng)稱村“兩委”)組織召開,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具有選舉權的村民過半數(含委托)或全體農戶三分之二以上戶的代表(含委托)參加,所作決定事項需經到會人員(含委托)過半數通過。

  第七條設立村民合作社應當制定章程,并經設立大會通過。

  第八條村民合作社設立后,應當及時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備案,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以便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第九條村民合作社合并、分立、終止的,應當召開村民合作社社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備案,辦理相關變更、注銷等手續(xù)。

  第三章社員

  第十條戶籍在本村,且符合村民合作社章程規(guī)定的農村居民,依法一般為本村村民合作社社員。

  村民合作社社員資格應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編制社員名冊。

  第十一條社員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十八周歲以上的社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有對村民合作社集體資產承包經營的權利;

  (三)享受村民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收益分配和集體福利;

  (四)監(jiān)督村民合作社經營管理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村民合作社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社員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及本社章程規(guī)定;

  (二)執(zhí)行村民合作社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及其執(zhí)行機構的決議;

  (三)維護村民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四)村民合作社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村民合作社設置村民合作社社員大會(以下簡稱社員大會)、村民合作社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社管會)、村民合作社監(jiān)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社監(jiān)會)。

  社員大會是村民合作社的權力機構,由本社十八周歲以上的社員組成,依照本辦法和村民合作社章程行使職權。村民合作社可以設社員代表大會,社員代表大會經社員大會授權行使職權。

  社管會是社員大會的執(zhí)行機構,對社員大會負責,具體負責村民合作社日常工作。社管會設社長、副社長、委員,社長可由村黨支部委員會(黨委、黨總支委員會)書記或村民委員會主任兼任。

  社監(jiān)會是社員大會的監(jiān)督機構,對社員大會負責。社監(jiān)會設監(jiān)事長、副監(jiān)事長、監(jiān)事。

  第十四條社管會、社監(jiān)會的組成人員,由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村“兩委”成員可以與社管會成員交叉任職,但不得與社監(jiān)會成員交叉任職。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可與社監(jiān)會成員交叉任職,但不得與社管會成員交叉任職。

  社管會、社監(jiān)會成員和財務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員由社管會選聘。

  第十五條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審查社管會、社監(jiān)會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村民合作社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生產經營重大事項,選舉、罷免社管會和社監(jiān)會成員等。

  第十六條村民合作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社員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員代表聯(lián)名,可以要求罷免不稱職的社管會、社監(jiān)會成員。社管會或社監(jiān)會應當在收到罷免議案30日內召開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進行表決,逾期不召開的,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幫助組織召開。

  第五章經營管理

  第十七條村民合作社應當積極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采取自辦企業(yè)、入股企業(yè)、物業(yè)租賃等經營方式,發(fā)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村民合作社收入來源主要包括:

  (一)村級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水面等資源開發(fā)收入;

  (二)村級集體所有的辦公用房、門店、廠房、倉庫、校舍、停車場等資產經營性收入;

  (三)村級集體發(fā)展特色種養(yǎng)、農產品加工、休閑旅游等產業(yè)收入;

  (四)村級集體提供各類生產生活服務所取得的服務性收入;

  (五)村級集體獲得的財政補助資金、接受他人捐贈的財產入股或參股分紅收入。

  第十八條村民合作社應當確保村級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不得將村級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荒地、水面、灘涂等資源型資產和用于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變賣或用于經營性抵押等,但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第十九條村民合作社的收入主要用于以下項目:

  (一)村民合作社生產經營成本(含經營管理人員報酬);

  (二)村民合作社發(fā)展積累資金;

  (三)村級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所需的資金;

  (四)社員的利益分成;

  (五)其他應當開支的項目。

  具體分配辦法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規(guī)定或經社員大會決議確定。

  第二十條村民合作社應當實行民主理財和“村財鄉(xiāng)管”。村民合作社可以委托鄉(xiāng)(鎮(zhèn))會計代理機構代理會計業(yè)務,但不得改變其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監(jiān)督權。村民合作社應當按村民合作社章程規(guī)定,定期向社員公布財務狀況。

  第六章指導監(jiān)督

  第二十一條全區(qū)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村民合作社發(fā)展,在資金、用地、交通、供水、供電等方面制定具體措施予以扶持,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

  全區(qū)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則,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村民合作社進行股份制改革。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做好村民合作社設立、選舉、運行、終止的具體指導和服務工作。

  第二十二條全區(qū)各級各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村民合作社的扶持和服務工作。

  第二十三條村“兩委”應當支持村民合作社依法獨立開展經濟活動,保障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村“兩委”依法對村民合作社財務進行監(jiān)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村民合作社的合法財產,非法干預村民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活動,強迫村民合作社接受有償服務,造成村民合作社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規(guī)定向村民合作社或村民合作社違反規(guī)定向社員收費、集資、罰款、攤派的,由縣級以上農民負擔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七條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員及會計委托代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循私舞弊,以及有其他損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會同財政、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對檢舉揭發(fā)侵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員權益行為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由縣級以上監(jiān)察部門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農業(yè)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7

  一、為了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社員會費、社員股金、經營收益、專項撥款、社會捐助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元以上,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重大項目建設及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帳。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要優(yōu)先計提積累,并按以下順序分配:

  (1)提取公積公益金;

  (2)提取風險金;

  (3)向投資者分紅;

  (4)向社員分配。

  八、合作社設會計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作好資金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及負責建立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以及合作社財務收支、帳款劃轉和支取。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帳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未經理事會批準,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收益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8

  一、要認真做好農具場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樹木,使農具場達到夏無雜草積水、冬無積雪,全年干凈整齊。

  二、凡是進場的.農機具,必須清掃干凈,并檢修好達到技術狀態(tài)完好后方可進場.

  三、不準隨意拆卸農機具配件,違者按規(guī)定處罰。

  四、農具場停放的機具要按擺放圖、分區(qū)進行有序的定點停放,達到擺放整齊,涂油墊起。

  五、不經領導批準,嚴禁各種車輛和無關的人員進入農具場。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9

  成員大會制度

  一、為了保護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民主管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

  三、成員大會職責: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成員);

  3、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4、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5、審議本社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

  6、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8、審議批準理事會、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交的年度業(yè)務報告;

  9、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10、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lián)合等做出決議;

  11、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12、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成員大會由理事會(理事長)負責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五、合作社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成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七、遇下列情況,可以臨時召開成員(代表)大會: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2、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議。

  八、成員大會對有關議案進行表決時,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時,可書面委托成員代理,一個成員最多只能代理兩個成員。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理事會的行為,促進合作社發(fā)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zhí)行機構,對成員大會負責。

  三、理事會由6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四、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zhí)行成員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xié)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復、處理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

  9、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理事會的召開次數,每年召開4次以上。

  六、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七、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1名理事長,依照章程的規(guī)定行使職權。

  八、理事長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職責:

 。ㄒ唬┲鞒殖蓡T(代表)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ǘ┖炇鸨旧绯蓡T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聘書;

 。ㄋ模┙M織實施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ㄎ澹┐肀旧绾炗喓贤;

  (六)履行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理事會接到監(jiān)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監(jiān)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監(jiān)事會行為,促進合作社發(fā)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監(jiān)事會是合作社的監(jiān)督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jiān)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yè)務執(zhí)行情況。

  三、監(jiān)事會由5人組成,設監(jiān)事長一人。監(jiān)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監(jiān)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監(jiān)事會職責:

  1、監(jiān)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zhí)行情況;

  2、監(jiān)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yè)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jiān)察工作;

  3、監(jiān)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jiān)察報告;

  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fā)生業(yè)務交易時的業(yè)務交易量(額)情況;

  五、監(jiān)事會會議由監(jiān)事長召集,監(jiān)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監(jiān)事召集;監(jiān)事會每年召開2次以上。

  六、監(jiān)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jiān)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jiān)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jiān)事同意方能生效。

  社員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續(xù)

  1、凡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書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申請,填寫《專業(yè)合作社入社申請書》。

  2、提出書面申請后,經社員(代表)大會核查討論通過后,即成為本社社員。

  3、自提出書面申請后,一周內理事長(或理事會)應做出答復。

  4、本社社員統(tǒng)一持《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社員證》。

 。ǘ┥鐔T權利

  1、參加社員(代表)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3、按照本社章程規(guī)定或者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4、查閱本社章程、社員名冊、社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5、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社章程規(guī)定退出本社;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ㄈ┥鐔T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按照章程規(guī)定向本社出資;

  3、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yè)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guī)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yè)務合同,發(fā)揚互助協(xié)作精神,謀求共同發(fā)展;

  4、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社員共有財產;

  5、不從事?lián)p害本社社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6、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消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的債務;

  7、承擔本社的虧損;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社員退社管理

  1、社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填寫《合作社退社申請表》,方可辦理退社手續(xù)。

  2、團體社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并填寫《xxxxxx專業(yè)合作社退社申請表》。

  3、退社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社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4、社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社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本章程規(guī)定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5、社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yè)務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

  6、退社社員需要將《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社員證》上繳收回,進行社員資格注銷。

  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10000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10000-100000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

  (1)彌補上年度虧損;

 。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guī)定;

  (3)向成員進行盈余返還;

 。4)向投資者分利。

  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成員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成員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員賬戶,詳細記載成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成員與非成員要單獨核算。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zhí)行監(jiān)事(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督指導和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

  盈余分配制度

  一、為了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合作社的本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成員證》的成員。

  三、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財產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積。盈余公積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取。用于發(fā)展生產,可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

  2、提取風險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guī)定的比例提取。

  3、向成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按照交易量(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份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超過40%。入社不滿一年的成員,根據成員實際出資、入社時間,按比例按時間段進行分配。

  四、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經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執(zhí)行。

  五、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金額及平均量化到成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成員證》中。

  學習培訓制度

  一、為了給合作社成員提供良好的服務,提高成員的生產經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學習培訓的為本社持有《成員證》的成員。

  三、定期組織成員學習培訓,提供技術指導、信息服務及相關知識的傳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術、學習培訓等服務不少于5次;每次培訓成員人數60%以上。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檔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計劃、發(fā)展規(guī)劃、會議紀錄、往來函件、購銷合同及協(xié)議等各種文書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各種會計檔案。

  二、合作社會計負責對各種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的統(tǒng)一管理。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人員必須按季度對會計憑證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終了,對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和文書檔案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按年度分類編制檔案目錄。

  四、查閱或調用檔案資料,必須經合作社負責人同意,并建立檔案查閱或調用登記簿,對查閱時間、內容、歸還時間等作好記載。

  五、銷毀檔案資料要嚴格按程序進行,屬銷毀范圍的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登記造冊并報縣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銷毀。

  民主管理制度

  一、組建民主監(jiān)督小組,其小組成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非理事會、監(jiān)事會成員及本社管理人員;

  2、政治思想較好、為人正直、熱心為群眾服務、甘于奉獻的本社成員;

  3、具有較好的種植技術,在合作社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4、關心合作社發(fā)展,有一定經濟頭腦。

  二、本社民主監(jiān)督小組由3人組建,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與理事會、監(jiān)事會任期一致。

  三、民主監(jiān)督小組的職責是:

  1、對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項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2、對社務公開、財務公開、資金審批等制度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

  3、對本社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財務收支票據,每季度進行一次審核,并蓋上本合作社專用章,會計人員據此入賬;

  4、如實反映成員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監(jiān)督小組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因工作需要,理事會提出召開的應隨時召開。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公室文件管理、物資管理工作;

  二、負責公司電話、電腦維修工作;

  三、負責文具采購及發(fā)放工作;

  四、負責訂購出差人員火車票、飛機票;

  五、負責飯?zhí)、宿舍管理工作?/p>

  六、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

  七、負責與經營有關的互聯(lián)網信息收集、上報各項報表及資料工作。

  營業(yè)部工作職責

  營業(yè)部按照章程規(guī)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按理事會制定的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市場動態(tài),謀劃營銷策略,實施營銷宣傳,拓展銷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產品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并報理事會批準;

  三、對內與合作社成員簽訂本社產品收購合同,對外與銷售商簽訂本社產品銷售合同;

  四、按合同約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兌現;

  五、負責對經濟合同糾紛的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社產品的加工,創(chuàng)優(yōu)本社產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財務部工作職責

  財務部按照章程規(guī)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搞好會計核算,按照《會計法》、《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賬目,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二、負責管理好貨幣資金,督促管理好財產物資、產成品,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三、負責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員、出納員崗位責任制、資金管理及費用開支制度、社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四、管理好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等資料。

  五、負責制定、實施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庫管員崗位職責

  1、每天按指定時間完成填寫庫存報表及采購申請工作,要求標明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規(guī)格、庫存量、申購量等內容。

  2、嚴格檢驗入庫貨物,根據有效到貨清單,核準物品的數量、質量等,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并在采購發(fā)票及清單上簽字確認。

  3、根據使用部門需要量及物料性質,選擇適當的擺放方式,輕拿輕放,分類明細,避免人為損壞及堆放雜亂帶來的不便,科學安排庫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齊、美觀、方便。

  4、物品入庫后要馬上入賬,準確登記。

  5、物品出庫時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不全不得發(fā)貨。有特殊情況,需有關領導簽字批準。發(fā)貨時按出庫單辦理出庫手續(xù),削減賬卡。

  6、做好月盤點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賬物相等,賬賬相符。

  7、主動與使用部門聯(lián)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況,防止因缺少溝通造成的物品短缺。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0

  1、有利條件

  (1)從法律角度確立了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的基礎依據20xx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大會上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隨著我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蓬勃發(fā)展,作為獨立自主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在合作社中的作用不言而喻,一套獨立的會計制度有利于合作社的有效管理和成員對合作社經營狀況的全面監(jiān)督。中國人民大學農業(yè)與農村發(fā)展學院院長、著名“三農”問題專家溫鐵軍指出,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確立成為合作社生存發(fā)展的保障。而國家順應時代要求出臺的<合作社法>和有關政府部門出臺的相關配套政策,為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確立奠定了法律依據。

  (2)政府從各方面加大保護和支持力度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與一般營利性企業(yè)相比,在一個完全遵從自由競爭機制的市場環(huán)境下,加上農業(yè)本身具有的巨大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憑借自身力量直接進入市場進行平等競爭是很難發(fā)展的,其對政府的扶持具有較強的依賴性。同時,合作社以為成員服務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性質必然導致“搭便車”現象的出現,要規(guī)避這種現象,政府必須對合作社進行引導扶持。與國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fā)展比較,我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處于起步階段,弱質性明顯,面對激烈的國際化競爭,如果沒有政府扶持,合作社的發(fā)展堪憂。

  為推動合作社發(fā)展,國家工商總局已宣布自20xx年起對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記費,國家稅務總局做出了對合作社零稅賦的承諾。同時,中國銀監(jiān)會也出臺了相應的支持合作社的指導意見,鼓勵金融機構提高對合作社的信貸支持水平,而農村信用合作社更是加大了對農民的信貸力度。還有其他一些運輸、加工、生產、流通和信息化交流環(huán)節(jié)的優(yōu)惠措施等等都已經相應出臺。

  (3)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管理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我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最初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在發(fā)展初期,合作社經營活動少,無法承擔財務管理成本,以及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幾乎空白。但隨著合作社的發(fā)展壯大,尤其是浙江省合作社發(fā)展快于其他省份合作社的發(fā)展,且率先出臺了<浙江省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浙江省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會計核算辦法>,推動了社會和政府對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視。國內許多“三農”專家、學者以及政府涉農部門都紛紛探討如何制定、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近來,國家財政部已宣布將專門制定一套針對合作社的獨立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管理。合作社成員也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意識,認真接受政府對合作社成員的財務基礎知識培訓,成為合作社財務狀況有效的監(jiān)督者。

  2、不利因素

  (1)政府扶持未完全落實到位,易產生依賴思想盡管我國<合作社法>已經出臺一段時間,但各級政府對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還不能完全落實到位。一方面,我國目前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計劃經濟舊體制痕跡尚未完全消除,市場經濟新體制框架初步建立。我國農村基層政府職能尚未轉型,地方官員對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中的職能范圍還不清晰,在扶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過程中存在著行政介入不當的問題,人為干擾合作社內部組織構建,扶持范圍狹窄、扶持政策難以落實,忽視了農民自主意識,損害了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另一方面,政府對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扶持、宣傳力度不夠,對屬于政府管轄的方面存在疏忽。比如,支撐農業(yè)市場的市場制度還未完全形成;對農民的教育培訓和引導不足,導致農民對合作社認識不清;對新成立的合作社還未能完全做到全部下發(fā)扶持資金,合作社的國稅仍需征收等等導致合作社無法真正享受到政策優(yōu)惠。另外,政府眾多扶持政策的出臺,也易于導致合作社的過分依賴思想。正如前文提到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具有天然的弱勢性,需要政府的扶持。

  這就需要協(xié)調好政府和合作社之間的合作關系,政府扶持過之,易于導致合作社缺乏生存發(fā)展的主動意識,坐等救濟的思想;政府扶持過少,使合作社無法正常順利開展生產經營,面臨滅亡的可能。

 。2)籌資能力弱,資金、資產不夠雄厚農民專業(yè)合作社運轉資金主要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和其他合法取得資產構成,主要以社有資金(自身積累)進行經營。隨著合作社經營規(guī)模的擴大,大多數合作社在資金問題上越來越明顯地感到困難。盡管我國<合作社法>正式確立了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且明確提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必須給與扶持,但由于合作社自身力量仍較薄弱,在自由資金無法維持合作社正常運轉的情況下,通過申請銀行貸款來拓展業(yè)務十分困難;同時,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又不發(fā)達,農村金融機構逐步萎縮,國有商業(yè)銀行信貸業(yè)務逐步退出農村,郵政儲蓄業(yè)務只存不貸,狹窄的資金渠道和有限的資金積累,使得許多合作社不能擴大經營規(guī)模,極大地制約了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正常成長。

 。3)合作社內部管理制度執(zhí)行不力,尚不健全

 、儇攧展芾碇贫炔宦鋵。目前,地方合作社都相應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但多數合作社都有章不循,F金收支管理混亂,有些合作社資金來源、資金使用項目記錄不全;賬薄設置不規(guī)范,會計科目隨意設置,記帳方法不統(tǒng)一,賬賬不符、賬款不符、賬實不符、有賬無證、有證無賬現象較為普遍;財務審核不嚴謹,實行一人審批,集體決策無法落實。

  會計檔案管理不到位,許多合作社沒有設置專門的場所存放會計檔案,導致會計資料無法集中管理。因沒有完整的帳務記錄,既不能進行規(guī)范的賬務處理和全面反映合作社的財務活動狀況,也不利于財務公開和財務監(jiān)督。

  ②財務公開不規(guī)范。多數合作社財務實行了一定形式的公開,但不少合作社財務公開程序、公開內容都很不規(guī)范,財務管理工作不力。財務公開項目設置不合理,不通俗易懂,公開內容缺乏透明度,“其他”科目細化不夠。財務公開不及時,內容不真實,沒有經民主監(jiān)督小組審核,甚至虛假公開。對群眾的疑問和反映的問題不重視、不解決。

 、圬攧者`規(guī)問題普遍。由于尚無法律對合作社財務違規(guī)做出詳細的規(guī)定和處罰,部分合作社沒有建立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沒有建立資產臺帳、明細賬,未能如實登記和反映合作社資產的數量、價值及變動情況;對盤盈或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不入賬,甚至被個別社員或負責人無償占用。僅有收入、支出的內部進出“流水賬”,沒有完整的會計資料。

  原始憑證不規(guī)范、不完整,支出沒有正式發(fā)票,以“白條子”入賬;收款不開統(tǒng)一收據,不及時入賬。

  甚至個別合作社在從事的經營活動中,存在非法取得或偽造變更原始憑證。審計時不交賬本、會計退位時不移交賬目,財務混亂的現象缺乏有效控制。

  ④財務監(jiān)督機制不健全。部分合作社內審監(jiān)督機制不健全。有些合作社財會人員由合作社領導的親戚家屬擔任,這就使會計工作失去了對合作社領導的財務監(jiān)督和約束作用。加上財務報告公開內容模糊,不易于理解,合作社成員民主管理意識淡薄,使民主監(jiān)督流于形式,使某些不廉潔領導有可乘之機。同時,一些財會人員為了保住飯碗,對領導的經濟違規(guī)行為不予監(jiān)督揭發(fā),滋長了部分領導的犯罪心理。

  ⑤財會人員素質偏低。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會人員文化少,整體素質不高,年齡大,大多為兼職人員。有些多年未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也上崗,未按規(guī)定做賬,會計核算不全面,做帳不及時準確,存在賬賬不符、賬證不符、賬實不符等現象。在向某些不懂財會知識的理事長提交會計資料時,財會人員未能提出有利于合作社發(fā)展的財務建議。合作社某些領導在選擇財會人員時,憑關系或喜好決定,將素質低、不懂財務的親戚家屬安置在財會崗位。隨著領導層的更替,財會人員更替頻繁,財務移交不及時、不規(guī)范,造成財會隊伍不穩(wěn)定。

  (4)民主治理結構不齊全,無現成財務管理制度可借鑒我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組織機構包括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jiān)事會,各機構職責和企業(yè)中設置的機構基本相似。盡管我國<合作社法>規(guī)定了農民專業(yè)合作社須具備這些組織機構,但部分合作社因缺乏統(tǒng)一的約束和規(guī)范,民主治理機構不齊全,沒有規(guī)范的合作社章程,宗旨和職能不清,機構設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治理氛圍不充分。

  一些合作社民主控制決策的機制尚未真正形成,一些合作社由大股東或公司或外部力量所控制,民主投票表決方式形同虛設,內部人控制問題突出,所有這些導致了經營權、分配權都落在大戶、村干部和農村能人等少部分人手里,成員大會多流于形式,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成了一句空話。此外,我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正處于發(fā)展初期,許多管理機制制度還不夠完善全面。

  國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已經發(fā)展很長一段時間,各方面的治理機制設立比較全面。但任何制度的確立都是依據各自的特殊情況,我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確立,需要根據我國合作社的現實情況制定,沒有現成的財務管理制度借鑒,這就需要財務管理和“三農”專家、學者從我國合作社的特殊情形出發(fā),研究制定恰當適路的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應嚴格有效地執(zhí)行財務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維護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規(guī)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金葉總社及各基地單元合作社;各合作社、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zhí)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財務機構及職責

  合作社設立綜合財務部分,職責是 :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堅守財經制度、抵制侵犯、挪用合作社財產,嚴格財務審批、報賬規(guī)定。

  第三章 費用管理

  一、各項專業(yè)化服務收繳及作業(yè)費支付

  1、收費標準: 以合作社理事會成員、煙農代表、煙草公司、物價局統(tǒng)一調查、核定、批示的文件為準。

  2、專業(yè)化服務費用的收繳

  2.1、各項專業(yè)化服務費由各基地單元合作社對應部門負責收取,并及時存入對公帳戶。 2.

  3、在繳入對公帳戶后,繳款單及時交給財務文員,財務文員當日內打電話通知總社財務人員,財務人員進行核對是否到賬,同時通知到單元合作社理事長。

  2.4、繳款憑證按繳款日期計算一周內必須遞交到總社財務部。

  2.5、收繳完專業(yè)化服務費后,專業(yè)化服務隊長向對應的駐片經理匯報收繳情況。財務文員要把收費明細表要上交總社財務處。

  3、作業(yè)費的支付

  3.1總社綜合財務部按照繳費情況,按相關規(guī)定流程劃撥作業(yè)費到各社綜合財務部費用卡,各社綜合財務部立即通知專業(yè)化服務部門經理做好工資表及上交相關的費用單據;各單元合作社應把工資立即發(fā)到作業(yè)人員手中,不得拖欠,作業(yè)人員簽好名,上交總社綜合財務部。

  4、因專業(yè)化服務而產生的招待費按《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業(yè)務招待管理制度》標準執(zhí)行。

  二、日常管理費用:

  費用總額按照合作社章程規(guī)定在利潤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日常費用開支,理事長具有監(jiān)督權力及支付審批權力,無直接使用現金權力。日常費用開支單據均要有總社駐片經理簽名證明、理事長簽名審批、監(jiān)事長簽名審核,經辦人簽名證明后,方可由經辦人憑單到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財務處報銷。

  1、招待費

  1.1總社招待費用標準:為了規(guī)范招待費的支出,業(yè)務招待費根據核定標準開支使用,業(yè)務接待須由理事長批準,業(yè)務部門經理簽證明意見,方可安排招待。由經辦人到財務部辦理報賬手續(xù)。

  1.2.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招待費用標準:按《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業(yè)務招待管理制度》標準執(zhí)行;并做好用餐登記表。

  2、辦公場所、農機存放區(qū)、設施設備維修費

  各基地單元的設備(空調、電腦、打印機、辦公場所、農機具停放場所等)要維修的,需以書面的形式向對應業(yè)務部門申請,由總社安排人員統(tǒng)一維修。

  3、日常費用及易耗物品管理

  3.1 各基地單元的水電費、電話費,按交費發(fā)票上交總社報賬。其它用品(辦公用品、茶葉、一次性杯子、燈管、門鎖等)統(tǒng)一由總社綜合財務部購買,各基地單元領取使用。

  3.2、各基地單元在每月的28日前把下月要領用的物品清單上交到總社,總社根據各基地單元的需求統(tǒng)一購買。每月規(guī)定時間內到總社領取。

  4、差旅費

  1、各基單元合作社(雄州、古市除外)人員到總社開會、辦事可憑車票報銷差旅費。凡到總社開會、辦事的人員到達總社后在《差旅費登記表》中做好記錄,月底可將車票給財務人員統(tǒng)一報賬。

  2、除此之外,其他的交通費用自理,一律不給予報銷。

  三、其他專項支出

  按實際情況,請示相關領導批準后辦理。

  四、借款管理

  1、借款管理規(guī)定

  1.1.合作社原則上不給予個人借款,業(yè)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情況下,可允許借款,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1.2.各項借款金額超過1000元(含1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2、借款銷賬規(guī)定:

  2.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按照費用報銷流程取得上級批準,否則綜合財務部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2.借款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xù)(特殊情況除外);

  2.3.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3、借款流程

  3.1.借款人按規(guī)定填寫借款申請單,并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3.2.合作社各部門經理簽名確認,理事長上報批準后簽字同意; 3.3.上級業(yè)務監(jiān)管部門審核和綜合財務部審批認可。

  3.4.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綜合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xù)。

  第四章 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規(guī)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且票據背面有經辦人、合作社理事長、監(jiān)事長、駐片經理等相關人員簽名。

  2、 填寫費用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用途填寫對應單據;一類一單,嚴禁合并填寫;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按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報批,領導審批由合作社理事長簽名,報銷人由經手人簽名,領款人和出納由綜合財務部主任簽名。

  4、所有單據按要求做好后,統(tǒng)一交由總社審核。

  二、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報銷人報銷申請(填制費用報銷單,要求書面干凈,金額大小寫一致,不得涂改),打印費用明細并將費用原始單據粘貼于費用報銷單后;

  2、按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報批,領導審批由合作社理事長簽名,報銷人由經手人簽名,領款人和出納由綜合財務部主任簽名;

  3、財務人員復核并履行付款。

  上述流程為合作社各項費用報銷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項事務的報銷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則財務部有關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三、費用單據要求

  為了強化合作社的財務紀律,規(guī)避財務風險,原則上合作社一切事項報銷的單據均必須取得合法的憑證。合法性的認定以國家財務、稅務等方面的`規(guī)定為準,特殊情況需開收據的,需經總社財務同意后才可開具,具體操作由財務人員負責把控落實,以可操作性為前提。合作社員工任何不符合報銷規(guī)定的單據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各部門確認、審核、審批人員也不應予簽字。各部門簽字人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不能隨意簽字。

  1、單據整理要求

  1.1報銷單由各社綜合財務部人員負責整理好各類單據,首先對單據的類別、時間、批次、項目等進行分類,然后按照一定的標準清晰準確的粘帖在報銷單據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寫明所附單據的張數。單據數量比較煩雜的要寫出報銷明細清單附在后面。單據分別不清晰,粘帖不規(guī)范的財務部門可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受理。

  1.2單據必需有時間及收款單位印章、姓名,只有少許確實市面上此行業(yè)較少或無印章的要有收款人簽名

  1.3招待餐費按相應的要求填寫食堂單據,并做好用餐登記表。

  2、報銷或單據傳遞時效要求

  財務人員根據財務作帳的及時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項報銷的時間,原則上各項單據或費用必須在發(fā)生結束后按照正常規(guī)定的流程操作,當月發(fā)生當月取得并當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逾期不再處理。

  3、費用報銷的其他規(guī)定

  3.1、合作社費用報銷必須真實合法,嚴禁使用白條或其他不合法的憑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替代憑證的,也必須由理事長和公司業(yè)務監(jiān)管部門的共同認可,同時做到財務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憑證要求做到時間合理、摘要明確、金額確定,不能真假混雜,給合作社帶來財務風險。

  3.2、每月10日前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財務文員將上月所發(fā)生的費用單據上交總社財務處審核,如審核發(fā)現不符合簽名規(guī)定及限額規(guī)定,一律將單據退還合作社,單據金額由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自行負責。

  3.3、為了便于綜合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無特殊事由不得拖延到下月報銷。

  第五章 附則

  一、合作社相關人員,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合作社損失,根據情節(jié)大小由理事會和監(jiān)事會負責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制度解釋權歸金葉合作社綜合財務部。

  三、本制度經南雄市金葉農業(yè)技術綜合服務專業(yè)合作社理事長組織經理事會、監(jiān)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并由理事長及其參會人員簽字后生效。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2

  為了保證機械技術狀態(tài)完好,達到標準化作業(yè)要求,特制定農機具保養(yǎng)制度。

  一、動力機械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技術保養(yǎng)規(guī)程,定期進行技術保養(yǎng),不按時進行技術保養(yǎng)的`機車不準投入作業(yè)。

  二、機械工作時間達到保養(yǎng)要求時必須按時、按號、按項進行技術保養(yǎng),保養(yǎng)結束后,必須經技術員驗收合格,方可參加作業(yè).

  三、動力機械必須保證其工作條件符合技術要求,不準在不良條件下長期超負荷工作。

  四、機車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徹底的班次保養(yǎng),確認各部正常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五、機車不準帶病工作,如發(fā)現機車工作不正常,立印停止工作,防止發(fā)生機械事故。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3

  一、油料員要加強業(yè)務學習,明確各種油料性能、標號和分類,不能混用或借用,如混用、錯用造成事故由油料員負責。

  二、各種油料進出必須使用油料出庫單,帳物相符,按規(guī)定加油,計量準確,車組領取后簽名或蓋章,私人不經領導批準不得加油。

  三、主油凈化必須使用三過濾,提高主油清潔程度,付油有攪拌器,黃油有加注器。

  四、油庫必須安全可靠,門窗牢固,防火設備齊全。

  五、在油料3 0米內不準吸煙,車輛加油時要熄火進行加油,加完油后,不得在離油庫5 0米以內保養(yǎng)機具。

  六、常年保持油庫內外的清潔衛(wèi)生,安全防火.

  七、堅持常年回收廢料(機油、柴油、齒油)。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4

  一、為了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_____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______-______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

 。1)彌補上年度虧損:

 。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guī)定;

 。3)向社員進行盈余返還;

 。4)向投資者分利。

  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員賬戶,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單獨核算。

  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zhí)行監(jiān)事(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督指導和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

  十四、本制度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zhí)行。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

  農合社的發(fā)展受到了財務管理不夠完善的制約,在具體的發(fā)展過程中要模仿企業(yè)發(fā)展的形式,加強農合社內外監(jiān)控,這樣才能夠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本文分析了農民合作社內外監(jiān)控體系的構建方式,并提出了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建議。

  一、農民合作社內外監(jiān)控體系的構建

 。ㄒ唬﹥炔勘O(jiān)控體系的構建

  1、設立財務管理機構

  農合社內部要設立完備的財務管理機構,有些農合社建立之初財務系統(tǒng)設置不夠全面,只有一名會計、一名出納,這樣的設置是不合理的,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除了要有會計、出納的崗位職務之外,還要設立保管崗位,而且三項崗位職務不可以兼職,要確;ハ酄恐啤S行┺r合社在建立初期,規(guī)模特別小,很多業(yè)務內容也沒有有效地開展起來,這時候也可以聘請外部代賬機構代為理財管理,切記不可因為規(guī)模小就設立單人崗位。設立財務管理機構是農合社財務管理的第一步,也是農合社組織者重視財務管理的意識體系,只有重視財務管理和監(jiān)控才能確保農合社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2、健全財務內控制度

  農合社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須完善,首先,要規(guī)范會計行為。制定柜員分工一覽表,使每位會計出納人員在較短時間完成從復核制向柜員制角色的轉換,熟練掌握操作規(guī)程,按規(guī)章程序辦理每項業(yè)務。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堅持事后監(jiān)督和考核制度。

  其次,要加強財務經濟活動各項制度建設完善制度內容。農合社的經濟活動包括銷售、采購等內容,對于這些經濟活動都要制定量化具體指標,財務工作人員要根據量化的指標來進行工作,檢查采購的項目和款項,特別是要根據量化指標對應收賬款和固定資產進行控制。

  另外,要設立財務預算機制。業(yè)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yè)的戰(zhàn)略要求和發(fā)展規(guī)劃,以業(yè)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yè)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3、增強民主理財意識

  制度與組織機構建立之后,農合社的財務監(jiān)管體系的構建要重視對全面民主理財意識的提升。

  首先,要做好宣傳工作,農合社的管理組織機構要定期對農合社的管理人員進行民主理財意識的宣傳,宣傳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方法、步驟程序和要求,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增強群眾民主管理意識,為深化財務公開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堅實的群眾基礎。

  其次,農合社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選舉成立,其職責內容包括:代表村民對村中重大經濟業(yè)務的全過程進行專項監(jiān)督。比如:農村集體基建工程建設,理財小組必須遵守事前的立項決策監(jiān)督,事中的項目招投標及工程驗收監(jiān)督,事后的決策支出審查監(jiān)督。對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帳目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實。財務公開的內容要經鄉(xiāng)鎮(zhèn)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審核認可,同時要有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民主理財小組負責人和主管會計簽字。

  (二)外部監(jiān)控體系的構建

  1、農經部門指導

  農經部門負責各鄉(xiāng)鎮(zhèn)農村財務管理、監(jiān)督農村財務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管理、農村財務審計管理農村財務公開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隊伍管理、農村財務電算化實施工作。而針對具體的財務指導管理多數是針對村級組織進行的,對于農合社這樣的新型組織要加強財務監(jiān)控指導:

  首先,要督促農合社盡快完成財務活動,包括會計活動、財務預算和財務報表監(jiān)督體制等,對于無法獨立完成的農合社要派遣相關的財務人員輔助其形成體系化的財務行為模式。

  其次,負責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負責監(jiān)督鄉(xiāng)統(tǒng)籌、村提留和勞務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會同法制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文件;指導編制、審批農民負擔預決算方案,會同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涉及農民的集資、收費項目。

  2、財政部門監(jiān)督

  現在很多農村合作社還存在治理機構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和監(jiān)管等問題。有的合作社被大戶和個人控制,在經營上有可能資金應用不規(guī)范,把資金拿出去用到自己的企業(yè)里,去搞大項目,部分合作社跑路就是這種原因導致的。要解決這些問題,財政部門對于農合社的監(jiān)督要從以下幾方面來完成:

  首先,財政部門要定期對農合社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管理,監(jiān)控財務報表的狀況,對農合社的經營狀態(tài)有初步的了解。

  其次,財政部門要聯(lián)合外部審計組織對農合社的財務管理進行全面的審計控制,這樣避免農合社出現資金非法轉移的狀況。

  另外,政府部門要針對農合社這個新興組織設立相關的監(jiān)督組織,發(fā)展上一方面需要將項目申報給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一方面要對接投資商和項目再保險,另一方面則要協(xié)調社員土地流轉,這樣便于管理和有針對性的監(jiān)督控制。

  二、內外監(jiān)督體系下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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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內部財務控制和外部財務監(jiān)督的管理之下,農合社要更好地完成投資活動,確保農民的利益在加入農合社后能夠實現最大化。

  首先,在投資方面要在國家積極鼓勵和引導的金融背景下,進行有效的長期投資合作活動,例如:與當地的旅游組織、銀行企業(yè)合作,這樣就能夠將農合社種植的相關花卉種植等項目引入休閑觀光農民專業(yè)合作社。

  其次,可以進行小額投資,為了避免風險農合社開展一些小額投資活動,項目雖然小但是能夠在短期內為農合社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條件,確保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為農合社的持續(xù)發(fā)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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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合社要長期發(fā)展下去就必須要做好盈余分配,盈余分配可以按出資比例量化,也可按成員與該社業(yè)務交易量比例量化,也可兩者共同比例量化,合作社選用何種量化方式量化,一般在合作社章程中應當載明。具體的比例分配可以采用表格的形式表現,表格的內容包括: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提取盈余公積、盈余返還、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等內容。

  綜上所述,在內外監(jiān)督體系下農合社才能夠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戰(zhàn)略,做好有效投資,實現有效的盈余分配,獲取農戶的信任,為遠期發(fā)展奠定基礎,并逐步形成體系化制度化的發(fā)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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