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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營改增論文14篇
從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乃至工作,許多人都有過寫論文的經歷,對論文都不陌生吧,論文對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對于人類整體認識的提高有著重要的意義。那么一般論文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營改增論文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營改增論文 篇1
摘要:“營改增”即營業稅改增值稅,隨著營改增在我國部分行業中以及全國各地區的廣泛實施,20xx年,營改增在我國建筑業也開始實施,并且對我國建筑業的影響極大。
關鍵詞:營改增;建筑企業;影響;增值稅籌劃
在我國,營改增是一直被熱議的話題,并且有很多學者對我國建筑業實施營改增進行研究,建筑企業3%價內稅,核算改為價外稅,分為簡易計稅3%和一般計稅11%,項目稅率不同,20xx年5月,我國進行了稅率改革,由原來的17%和11%下調為16%和10%,隨著我國稅率的下降,對建筑企業的成本以及利潤帶來極大影響,大多數人都覺得在建筑業實施營改增是社會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但是,我國在建筑行業實行營改增的稅率如何確定一直是個問題,有種說法是繼續采用17%的增值稅稅率,這樣的方法能夠有效達到我國稅率改革中明確的減輕稅負的目的。還有一種說法是根據不同行業的具體發展情況來進行差別稅率的設定,當然這樣更有利于各個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在建筑業實施營改增以后,建筑企業納稅人通過兩種計稅模式來進行計稅,簡易計稅可以差額扣除,一般計稅是進項抵扣,由于計稅方式不同,所以對建筑企業的成本和利潤帶來的影響非常大。
一、我國營改增的實施過程及其實施的意義
。ㄒ唬┪覈鵂I改增的實施過程
在20xx年,我國國務院財政部發布將營改增方案在上海的交通運輸業等部分行業進行試點,并且第二年我國在之前基礎上又增加了十一個主要城市進行試點。到20xx年的下半年,交通運輸業等部分行業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到20xx年初,我國開始在鐵路運輸以及郵政行業實施營改增方案。對于建筑業而言,我國把建筑業放在營改增實施工作的最后,是由于在這個行業實施營改增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但同時也有相當大的難度。在20xx年,我國在建筑業開始實施營改增方案。城鄉建設部曾發布過與建筑業營改增相關的通知,其中明確了我國建筑業的增值稅率是11%,加速了營改增在建筑業的實施。對于我國建筑業的發展,其與營業稅中大部分內容相關聯,并且其中涉及到對建筑企業營業稅的計算也相當的復雜,營改增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建筑企業的計稅模式。
。ǘ┪覈鴮嵤I改增方案有何現實意義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營改增方案的實施逐漸成為我國社會經濟良性發展的關鍵性因素。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形式的變化,實施營改增方案具有充分的現實意義。營改增方案在我國各個行業以及各個地區的全面實施,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重復征稅的現象,這無疑對企業稅負的減輕有極大的幫助。我國營改增方案的全面實施,有利于各個企業更新其固定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相關企業的技術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另外,營改增方案的實行可以加快產業結構的'優化,促使相關企業內部制度的完善。
二、營改增方案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ㄒ唬┐偈菇ㄖ髽I進行全面的財務分析
在建筑企業實施營改增方案后,企業的收入數會相對減少,因為收入數據不含稅,并且建筑企業在購進相關業務時采用一般計稅模式,即進行進項抵扣,從而導致建筑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租賃等相關的金額減少,并且企業進行財務分析中的利潤率等指標也相應會發生很大程度的改變。這些指標的改變會對建筑企業的成本和利潤帶來非常大的影響,所以間接地促使建筑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在財務核算時對數據進行全面地分析,那么建筑企業管理者才會擁有準確的財務信息進行業務決策,從而也對建筑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財務分析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
。ǘ┐龠M建筑企業經營的規范性
在沒有實施營改增方案的時候,建筑企業在經營中經常出現非法分包和非法轉包的違法問題,自從在建筑業實施了營改增方案,其中的一般計稅模式可以讓建筑企業在轉包和分包中的交易事項被記錄下,這種情況下有利于國家稅務機關辨識建筑企業的這些交易事項是否合法,所以從此大部分建筑企業都不敢再進行違法操作,更有助于促進建筑企業經營的規范性。營改增方案在建筑業實施后,如果建筑企業想要把工程項目轉包給其他非法經營的小規模納稅人,那么建筑企業就不可能獲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從而建筑企業的進項稅額不能被抵扣,其經濟利益就能得到有效的保證。
。ㄈ┓乐菇ㄖ髽I重復征稅
在營改增方案實施前,建筑企業通常要對企業整個營業總額進行征稅,建筑企業很多時候都會出現重復征稅的現象。國家在建筑業實施營改增方案后,建筑企業便僅針對企業增值的那部分進行征稅,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防止建筑企業出現重復征稅的狀況,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營改增方案的公平性,還能減輕建筑企業的稅負。
。ㄋ模┐偈菇ㄖ髽I管理水平的提高
營改增方案在建筑企業實施后,發票是否合法對建筑企業征繳增值稅時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非常關鍵,這就對建筑企業管理者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相關人員在進行進項稅額認證抵扣時,必須要具有時效性,這就要求建筑企業在結算款項時不能有拖延的情況,并且要求建筑企業內部有嚴格的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企業的利益,從而促使建筑企業不得不提高管理水平。
(五)能促進資產更新從而提升建筑企業作業水平
建筑業是資金密集型與勞動密集型的綜合性產業,其資金通常被用于采購建筑材料以及進行勞務費支付。由于建筑業整體純利潤較低,所以建筑企業通常只有很小一部分剩余資金用來進行建筑設施設備的更換。自從營改增方案在建筑業實施后,建筑企業購買固定資產中的進項稅額可以被抵扣,這種情況下建筑企業就有相對更多的資金用于建筑設施設備的更換。建筑企業更換建筑設施設備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進我國建筑企業建筑施工水平的提高,并且還能有效保證建筑質量。
三、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籌劃工作
。ㄒ唬┙ㄖ髽I要及時更新預算以及招標文件
我國在建筑業實施營改增方案后,建筑企業的預算和招標文件在進項稅額抵扣中將之前的含稅價換作了不含稅價。另外,建筑企業在進行貨物銷售以及設備租賃時,其稅率為17%,對于貨物運輸,其增值稅率則為11%,由于項目不同,那么所對應的稅率就不一樣。建筑企業要想達到增值稅籌劃工作的優化,那么就要及時更新預算以及招標文件,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具體施工情況進行仔細分析,對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特點進行全面總結,把握好材料采購以及設備租賃等業務的比例。建筑企業應調動相關人員進行增值稅籌劃采辦工作的積極性,及時更新預算以及招標文件,從而才能在很大程度上掌控進項稅額的額度,達到減輕企業稅負的效果。
。ǘ┙ㄖ髽I必須對納稅人身份進行合理的選擇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身份是增值稅中納稅人的身份。如果把進項稅額排除在外,營改增方案在建筑業的實施對小規模納稅人帶來的利益更多。但是,如果建筑企業要想企業持續發展,并且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可以承攬更多工程項目,那么建筑企業在營改增方案的實施下就要選擇一般納稅人的身份。建筑企業在增值稅籌劃工作中只有對納稅人身份進行合理的選擇,才能促使企業實現利益最大化。另外,建筑企業在選擇納稅人身份時,一定要以企業的營業額規模以及實際市場競爭力為出發點,做到切合實際的合理選擇。
(三)建筑企業必須加強進項稅額抵扣中的發票管理
營改增方案在建筑業實施后,一般納稅人身份的企業在材料采購以及進行其他業務時,要盡量與同樣是一般納稅人身份的企業進行合作,這樣有利于建筑企業進行最后款項結算時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建筑企業在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中要充分做到發票的有效管理。
四、結語
總的來說,營改增方案在我國建筑業的實施有利于建筑企業更新其固定資產,并且促使建筑企業提高技術水平。另外,建筑企業要想做好增值稅籌劃工作,管理者就必須了解國家相關政策,建筑企業應該聘請相關專業人員或專業機構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細致培訓工作。只有建筑企業相關人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才能結合企業具體情況認真籌劃,并且相關人員在進行增值稅籌劃工作時要從完善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入手,以扎實地做好各項管理工作為基礎,用積極的心態迎接挑戰,確保建筑企業的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桑廣成,焦建玲.營業稅改增值稅對建筑企業財務的影響及對策[J].建筑經濟,20xx
[2]葉智勇.建筑業營業稅改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分析和建議[J].財政監督,20xx
[3]王利.“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及應對措施[J].企業研究,20xx.
營改增論文 篇2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房地產行業也面臨新的起點和突破,房地產行業與人們生活具有緊密聯系,其發展情況直接影響到國計民生。20xx年的5月份以來,我國在全國范圍內推出的營改增政策,與此同時,將房地產行業的營改增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徹底改變傳統營業稅的制度,開始進行增值稅的繳納工作。本文主要對當前形勢下,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所產生的影響展開分析。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營業稅;增值稅
引言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各方面制度也在逐漸完善,財政部門及國家稅務總局在20xx年3月23日發布了《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屆時起5月1日全面執行營改增,逐漸將營改增的試點范圍擴到房地產、建筑、金融等多個領域。對于營改增政策的推行,它對房地產企業的會計核算與納稅造成重要的影響。在提高經濟水平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問題,我們從一般納稅人的角度探討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帶來的沖擊和影響。
一、營改增對房地產行業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房產市場的影響
營改增政策下,任何企業所購置的不動產所含增值稅都可以進行相應的抵扣。比如,房地產企業購置商業地產或產業地產等需要繳納11%的增值稅,并且可以在相應的時間段內進行抵扣。這能夠提高房地產企業對土地資源的投資,活躍房地產交易市場現狀。其次,對于二手房的銷售,營改增政策也做了一些調整,大大降低個人轉讓二手房所需要承受的費用。同時,對于房產證滿兩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稅,進一步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
(二)對企業內部財務的影響
在營改增政策落實以后,對房地產企業的內部財務部門及相關部門造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相比以往的工作來看,財務部門對票據的審核力度明顯增強,并對企業的納稅制度與會計核算制度進行嚴格的規范。同時,企業更加重視本單位工作人員與財務人員的會計核算、納稅的意識,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水平,更需要相關的人員及時的關注國家對于稅收的新政策等,對企業的未來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這一政策的實施有利于企業增加納稅的意識與對納稅的積極管理,另外還可以團結企業提高降低稅務的有效管理目標。
(三)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稅負的影響
營改增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營業稅重復增收的現象發生。在房地產企業經營中,成本主要有土地成本、材料成本及建安成本組成部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材料及建安成本已經經歷過一次稅負支出,可是在進行營業稅額的征收過程中,在營改增制度實施之前,材料成本及建安成本需要重復繳納營業稅,從而造成企業稅費的重復征收。在營改增政策執行后,增值稅的征收主要是根據企業的增值額進行判斷的,材料成本和建安成本進行稅額可以根據建設中所產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進行抵扣。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房地產企業營改增的應對策略
(一)重視人才的培養
在房地產企業在營改增的影響下,應該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和學習,提高營改增相關政策的了解,切實發揮出營改增所具有的經濟效益,讓財務人員可以從日常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等方面落實營改增政策?梢酝ㄟ^以下兩方面進行落實:第一,重視本單位中財務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發展,兩者之間相互關聯,共同承擔稅務的責任,還需要企業加大對員工的再教育、培訓的力度,不斷的規范企業的規章制度。第二,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種類對二級會計科目進行細化與區分,這樣可以使企業的賬目更加的清晰,有利于增值稅的詳細區分于記錄。通過以上措施,建立完善的增值稅會計核算體系,充分發揮出財務人員所具有的效益,提高收入、成本、費用的'價稅分離,并做好相應的稅務核算。
(二)重視稅務籌劃的工作
在上面工作的基礎上,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做好財務部門與企業管理人員及采購銷售人員的溝通,做好稅務籌劃工作,建立切實可行的財稅控制機制。具體的措施有以下幾方面:首先,在進行材料設備的采購過程中,選擇信用好、價格優、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確保能夠得到完整的增值稅進項發票,降低材料采購成本。其次,建立科學的進度計劃和成本費用制度,在收到增值稅發票的時候還要對時間進行有效的控制,注意申報出現延期的具體情況,科學合理的控制企業稅務風險,切實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三)積極應對,適應經濟市場發展
企業要持可持續發展理念,根據營改增的政策特點,改善企業的管理方式,面對壓力也充分利用優勢。營改增所涉及的是國家與企業之間的政策,其目的是降低企業稅收,減少企業壓力。但是如果企業的政策不能與之相對應,企業產品質量不能滿足要求,就會造成相反的效果。因此對于現代企業而言,應尊重營改增政策,并且充分利用,積極應對,及時了解市場的變化機制。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營改增政策廣泛推行后對房地產行業帶來很大影響,企業在財務處理方面工作難度提高,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應該找出正確的方法,積極應對財務稅收管理工作,確保房地產企業能夠順利的度過營改增時期。
參考文獻:
。1]王威威.“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及對策分析[J].中國商論,20xx,(36):135-136.
。2]鄭琳莉.探討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的影響及解決對策[J].財會學習,20xx,(09):142-143.
。3]朱旭丹.淺析“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的影響及籌劃對策[J].全國商情,20xx,(10):68-69.
營改增論文 篇3
我國國務院自 20xx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推行了“營改增”,將建筑業及其他生活服務行業納入了“營改增”的試點范圍,由于我國商業地產存庫量較高,國家已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及法律規定來解決此類問題。營改增對于我國建筑行業目前狀況來說是一個機遇,但是在對建筑行業今后的發展方面也是一個挑戰。營改增主要是新添加了 11% 和 6% 標準稅率,另外 13% 和 17% 還是按照之間制定的標準運行。
一、營改增對建筑業納稅籌劃影響
再營改增背景下,我國建筑行業的納稅范圍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擴大,適用稅率也從原來的 3% 變為了 11%.如果我國建筑企業還要納稅的話,那么建筑行業就會大大增加其稅務成本,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也會有所下降,所以,營改增對我國建筑業納稅籌劃方面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比如以下幾點:
1. 在建筑企業工作過程中會有源源不斷的材料供應,一般都是甲方自備材料的,這種情況下材料的供應商是把發票直接開給了甲方,并不是建筑企業。所以建筑企業只有材料使用的數據,并沒有材料發票,也就不能使用發票來進行進項稅額抵扣。
2. 有一些建筑企業想要降低材料成本,就從一些私人單位或者規模小的納稅單位來購買材料,這些單位是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的,所以建筑企業也不能進行稅額抵扣。
3. 建筑企業進行工程施工的時候,工作人員占了工程資金預算中的 20%,其中還包括 20% 的勞務成本,其費用是工程資金預算最重要的部分。但是營改增目前在勞務企業中是否實施還是一個未知數,所以這個部分也不會得到增值稅發票,建筑企業對勞動資金成本也沒有辦法進行稅額抵扣。
4. 在工程完成之后,甲方并不能在一定期限內把此項目的金額全部支付給建筑企業,這也就導致了建筑企業沒有辦法及時向材料供應商方面支付資金,那么材料供應商也不會給建筑企業發票。所以甲方的資金延后支付為建筑企業帶來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1]
二、營改增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建筑行業算是比較多的,其行業也比較分散,房地產企業和建筑實施方面只有大型的公司才能夠順利進行,而一些小型公司和一些沒有經濟及技術實力的公司往往只能做一些裝飾業務或者相關的分包業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建筑行業的發展還是比較可觀的,但是在實施營改增時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不同納稅主體由于不同的環境會采取不同的措施,一些小規模或者一般的納稅人會有區別對待;在進行施工時提高了合同方面的要求,用人方面也變得越來越謹慎,由于缺乏抵扣材料也是憑證的合同,所以正常的`稅務抵扣也遭到了影響,導致納稅成本逐漸增多;在營改增之后,其供應商所提供的都是一些大面額的稅發票,所以材料價格方面也有所提高,因為建筑企業是不能做外包運輸業務,這也就導致其運輸成本沒有辦法進行抵扣。[2]
三、營改增背景的建筑業納稅籌劃方案
我國改革“營業稅改增值稅”中的營改增是最基本的,其中11% 是建筑業的適用稅率,上文有說這對建筑業是一個機遇也是一個挑戰,如果能夠進行合理有效的納稅籌劃,建筑企業就能夠避免企業二次征稅,優化了其產業結構。但是建筑企業沒有使用有效的稅務籌劃方案,建筑企業的稅負會逐漸上升,也就增加了建筑企業的經濟負擔,所以要運用合理有效的納稅籌劃方案來減少并解決營改增背景下的風險問題。
1. 提高營改增知識
首先建筑企業應該要求其內部人員關注營改增對自身企業的影響,增強內部人員對營改增方面的專業知識,有必要對內部人員進行營改增知識培訓。增值稅對建筑企業中的綜合能力要求極高,也就使得建筑企業內部的成本收入及管理、材料的采購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變化。所以建筑企業高層及手下人員都要重視其改革,提高對營改增的認知,培養一支全方面發展的綜合性工作人才,并且可以結合企業基本情況制定營改增有效的處理方案。
2. 提高建筑企業的機械設備
隨著社會的發展,目前建筑企業也逐漸邁向機械化,通過機械設備來代替人工勞動,大大降低了勞動成本,也降低了建筑企業在勞務方面的稅收費用。所以對企業中的機械設備要慎重選擇,并且一定程度的提高建筑企業中機械設備的水平。
3. 提高納稅申報管理機制
建筑企業一定要將納稅申報管理好,提高納稅申報管理機制,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在營改增背景下,其納稅申報業也變得更加詳細且復雜,還增添了一系列的制度。所以建筑企業在納稅申報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其中發生變化的事項,盡可能的增加進項稅額。并且還要保證建筑企業中的納稅籌劃與會計管理兩者相一致,對計算營改增稅負也要進行會計計算處理。[3]
四、結束語
通過以上敘述我們可以了解到營改增的全面實施對我國各行各業都有一定的影響,對我國建筑行業的經濟及管理方面也有著重要的影響。不僅促進了建筑行業能夠有效發展,還促進了建筑業的分工發展,同時也減輕了建筑業的納稅稅負。但是由于不同企業的主體不同,對材料供應及發票管理方面都對建筑企業納稅籌劃有了一定程度的考驗,所以營改增有好處也有不好的方面,只要建筑行業能夠正確應對,才能使企業的納稅負擔有所降低,增加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吳雪敏 . 基于“營改增”背景下建筑行業納稅籌劃研究 [J]. 中國鄉鎮企業會計 ,20xx(6):73-74.
[2] 袁玲 .“營改增”背景下的幾點稅收籌劃變化分析 [J]. 吉林工商學院學報 ,20xx,31(1):92-95.
[3] 王子龍 .“營改增”背景下建筑業的納稅籌劃 [J]. 中國管理信息化 ,20xx,19(17)。
營改增論文 篇4
一、“營改增”稅制改革下企業稅收現狀
“營改增”政策實施后,原營業稅納稅人企業逐步改為增值稅納稅人企業,涉及到增值稅、車輛使用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的繳納,稅收資金占用量增大,給企業的資金管理帶來了很大的負擔。
1.增值稅的稅收現狀
企業在繳納營業稅時期,營業稅稅率多為3%-5%!盃I改增”政策實施之后,改為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納稅人根據營業額的規模和會計核算的健全程度劃分為了兩類納稅人,即采用銷項稅額抵扣進行稅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實行簡易征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在新的增值稅政策背景下,同樣轉換為了兩類納稅人。整體來看,小規模納稅人的企業增值稅整體稅負和加納營業稅時期基本持平,稅負區別不大,但對轉換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而言,增值稅的稅負要遠重于繳納營業稅的時期。
2.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稅收現狀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是企業以“增、消、營”三稅之和為基數計算繳納的附加稅種,屬于地方稅務部門管理,用以支持地方城市建設和文化教育建設的財政資金來源。對于原營業稅納稅企業而言,在“營改增”制度實施之前,其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是以營業稅為基礎的;“營改增”制度實施之后,隨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稅負增加,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連環效應也有所體現。
3.所得稅的稅收現狀
所得稅是以企業所得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稅率高、稅負重是企業所得稅的特點。國家根據企業的類型設置了幾檔所得稅優惠稅率,原營業稅納稅企業剛處在稅收轉型期,對所得稅的政策規劃重視程度還不高,往往適用于25%的普通稅率。應稅所得額是決定所得稅繳納的基數。企業營業稅改增值稅后,應稅所得額也受到了加大的影響。營業稅屬于價內稅,在會計科目上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直接抵減應納稅所得額,稅收基數低,而改為繳納增值稅后,由于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不包含在營業稅金及附加中,無法在稅前扣除,無形當中增加了企業的計稅基礎。例如,100萬元的純運輸收入,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下,繳納營業稅時所得稅計稅基數為97萬元,而繳納營業稅時計稅基數則為100萬元。
二、“營改增”稅制改革對企業的影響
1.對納稅人身份的選擇的影響
“營改增”稅制改革下,影響了企業對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選擇。我國的企業性質類型分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四種類型。其中,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在所得稅計征方面適用于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個體工商戶所得。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在所得稅計征方面適用于企業所得稅。在整體稅負上,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存在雙重稅制的問題,稅負重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因此,對于企業來說,根據自己的企業規模大小以及實際需要,選擇適合的企業性質,合理的籌劃相關稅收資金。
2.對企業投資規劃的影響
增值稅改革后,為生產經營購進固定資產所負擔的進項稅可以在銷項中抵扣,給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投資帶來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企業需要大量的運輸車輛及裝備,是固定資產投資密集型企業。在企業開始征收增值稅后,進行固定資產投資,一方面可以擴大企業的運營能力,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固定資產投資抵減增值稅銷項稅額,起到很好的節省稅收資金的作用。為了提高我國企業的科技水平,增強國際市場競爭力,稅收政策給予了高科技企業和技術研發投資一定的稅收優惠。例如,被認定為高科技企業適用15%的優惠所得稅稅率,企業的技術研發投資可以在稅前加計扣除等等。妥善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很好地達到節省稅收資金的效果。企業可以加大自己在節能減排方面的科研投入,一方面產生研發效果,較低企業的.運行成本、保護環境,另一方面達到稅前加計扣除的節稅效果。3.對企業資產管理的影響在增值稅稅收政策中,當納稅人將自產貨物運用于投資、分配、贈送時,將被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這條政策要尤為引起稅制改革下的企業注意。在繳納營業稅時期,企業不存在繳納增值稅的情況,自然不存在視同銷售的行為。然而,“營改增”實施之后,企業為自己的股東提供免費勞務,或者將勞務折價投資入股,或者免費為他人提供勞務,都會被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因此,“營改增”之后的企業,要將勞務視為企業的庫存商品進行資產管理,以防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的發生而被誤征增值稅。
三、結論與建議
“營改增”稅制改革完善了我國稅收制度的規范性,給廣大納稅人帶來了經濟利益。然而,稅制改革下的企業畢竟處于轉型階段,各種適應性的調整方案都尚屬于摸索階段,操作不當極易對企業的經營造成影響。因此,廣大“營改增”稅制改革下的企業,一定要注意積極研究相關財稅政策,制定配套的轉型策略,更好的適應稅制改革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營改增論文 篇5
【摘要】該文認為,PE企業屬于金融服務業,“營改增”以后,由于大部分業務不屬于增值稅的納稅范圍,因此就面臨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選擇問題。特別是在集團化運作下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時,兩者之間的差異對于企業的損益影響較大。該文僅就這方面的內容進行分析和論證,提出了PE企業“營改增”后選擇一般納稅人進行業務核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準確測算評估增值率,減少投資決策中的稅收支出;準確研判市場走向,合理配置業務權重;)組建專業團隊,研究分析財稅政策。
【關鍵字】PE;營改增;選擇
一、引言
關于PE及非貨幣性資產1、PEPE是PrivateEquity的英文縮寫,即股權投資,在我國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是有別于VentureCapital(簡稱“VC”)即風險投資的一種投資形式,是各類經濟組織通過私募的形式對非上市實體進行投資,將來通過上市、并購或管理層收購等方式進行投資退出的權益性資本投資。2、非貨幣性資產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是指除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有別于貨幣性資產的最基本特征是,其在將來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PE企業屬于金融服務業,在“營改增”以前是不繳納增值稅的,因此“營改增”之初,許多PE企業是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的!盃I改增”以后,國家陸續發布了一系列規范金融服務業增值稅方面的政策法規,對PE企業的增值稅納稅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
二、分析的背景及目的
1、背景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金融市場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和擴大,PE企業作為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主體,這幾年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在自身發展壯大的同時,為我國實體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市場競爭愈演愈烈,“產融結合”已成為業界發展的共識,PE企業業務遍地開花,投資規模、出資形式、退出渠道出現了多樣化發展的趨勢。企業在投資決策時,既要考慮投資的穩健和安全,更要考慮投資的風險和收益。特別是“營改增”以后,PE企業成為增值稅的納稅主體,稅收影響就成為企業投資決策時不容忽視的關鍵因素,特別是在集團化運作下,為了減少投資風險,提高集團整體的.運營效益,既要考慮發揮PE企業專業化投資主體優勢,也要考慮PE企業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對外投資時在稅率、計稅基礎方面存在的較大差異,以評估這些差異對企業集團整體的影響。
2、目的
傳統的PE企業的經營范圍一般有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咨詢,在“營改增”前繳納營業稅,“營改增”以后繳納增值稅。除增值稅外,PE企業其他稅費的納稅義務在“營改增”前后變化不大。因此本文僅就PE企業“營改增”后在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出資時增值稅的稅收影響進行分析和探討。本文共分為六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講述了PE及非貨幣性資產的定義,并對“營改增”后PE企業的納稅變化進行了概括。第二部分分析的背景及目的,主要講述了“營改增”對PE企業的納稅變化以及本文分析的主要內容和目的。第三部分理論分析,主要對“營改增”后PE企業選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出資時的增值稅影響進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實力論證,對A公司分別作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情況下以專用設備對外出資轉讓的財務核算和納稅影響進行了對比分析,論證了“營改增”PE企業選擇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有益之處。第五部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了“營改增”后PE企業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面臨的問題及可以采取的對策。第六部分結論,闡述了“營改增”后PE企業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行會計核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理論分析
“營改增”以前,PE企業日常經營很少涉及增值稅納稅義務,因此“營改增”后一般都登記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由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行稅額,在日常核算時對企業的經營損益和現金流就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尤其在集團化運作下,如果PE企業以非貨幣性淄川出資,就會面臨下述問題的選擇:1、如果PE企業登記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以外購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時,由于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在評估增值額小于應繳稅額時,就會因需要繳納增值稅而產生現金流出,也會因資產計價問題形成賬面損失。2、如果PE企業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不采用“簡易計稅”辦法,發生上述業務時,由于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投資行為和外購行為間隔時間小于12個月的話就不需要重新評估,既可以避免因繳納增值稅所產生的現金流出,同時也不會出現因資產計價問題而造成的賬面損失。
四、實例論證
X公司是一家專業的鐵路信號供應商,其經營范圍為光電測試與制造、通訊傳輸、酒店服務等。公司技術部門與J大學經過長期合作,研發成功x系列數字面板表,該產品廣泛應用于光電顯示、航空航天等領域,市場前景廣闊。J大學就此技術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雙方各占50%。由于X公司生產能力有限,很難完全消化這部分業務,因此決定成立專業的數字面板表制造公司。根據初步測算,新公司預計兩年內可實現“新三板”上市。A公司為X公司直屬的股權投資企業(PE),主要經營范圍為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咨詢。20xx年3月,X公司與J大學簽訂合作意向,由A公司與J大學研究所聯合組建D公司。其中A公司以專利技術、專用設備和貨幣出資。該項專用設備評估價值4000萬元。D公司注冊成立后半年內,X公司將該項專用設備通過A公司注入D公司。A公司相關賬務處理如下(以萬元為單位):1、A公司登記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A公司收到X公司轉入專用設備1.借:固定資產20002.貸:相關會計科目20xxA公司向D公司投資轉出專用設備借:長期股權投資20xx營業外支出58.25貸:固定資產20xx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58.25這種情況下,A公司不但要繳納58.25萬元的增值稅,而且會產生賬面損失58.25萬元。2、A公司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A公司收到X公司轉入專用設備借:固定資產1709.4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90.60貸:相關會計科目20xx(2)A公司向D公司投資轉出專用設備借:長期股權投資20xx貸:固定資產1709.40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290.60在這種情況下,A公司不僅不需要繳納增值稅,而且也不會因資產計價問題產生賬面損失。
五、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存在的問題
一旦PE企業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就會由原來的3%變為相應的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6%、11%、13%、17%)。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在PE企業開展的現有業務中,股權投資業務及非固定收益類投資業務因不屬于增值稅納稅范圍而不繳納增值稅;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業務根據上述分析因可以抵扣進項稅額而影響甚微;只有固定收益類項目如投資管理、投資咨詢、貸款投資等因稅率變動而影響較大。
2、采取的對策
(1)準確測算評估增值率,減少投資決策中的稅收支出。一般來說,在稅率為17%的情況下,只要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率(轉讓價值和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與計稅基礎的比率)低于17.13%;在稅率為6%時,評估增值率低于48.54%時;在稅率為11%時,評估增值率低于26.48%時,企業由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納稅方面都是有利的。一般情況下,PE企業如果以外購非貨幣性資產對外出資的話,由于持有時間較短(一般短于12個月),因此很難出現評估增值率倍增的現象。這就要求PE企業在投資決策時要準確測算資產評估增值率,通過合理的操作盡量減少評估增值的稅收影響,充分享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政策優惠和便利。(2)準確研判市場走向,合理配置業務權重。根據我國現行稅法規定,金融服務業非固定收益類業務不繳納增值稅。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今后我國金融市場中非固定收益類的業務成為行業發展的主流,固定收益類業務所占的比重會越來越少。因此,PE企業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后,其增值稅稅負將會明顯降低。PE企業在投資決策時,既要有效地管理各類業務,準確預測市場趨勢、合理搭配非稅業務和應稅業務種類,也要充分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計稅、計價方面的政策和規定,以達到有效規避和降低企業稅收支出的目的。(3)組建專業團隊,研究分析財稅政策。在目前情況下,建立一支高效、專業的財稅政策研究團隊,對于PE企業來說至關重要。這些人可以由企業內部風控、財務、內審部門的人員兼任。這樣以來,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就能做到得心應手,既可以運用最新的政策法規,減少稅收影響,同時也可以做到有效稽核,提高投資決策的效率和效果。
六、結論
經過近一年來的運行,我國“營改增”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盡管仍有部分企業稅負略有增加,但總體來說,達到了這次財稅改革的目的。PE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可能也會出現稅負增加的問題,但隨著我過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以及國家規范和促進金融服務業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的不斷出臺,PE企業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優勢將會越來越明顯。因此,PE企業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企業自身發展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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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論文 篇6
摘要:我國自20xx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營業稅納稅人均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盃I改增”制度的推行給房地產企業帶來諸多影響,其在成本、利潤方面的影響更是攸關企業的生死存亡,房地產企業管理層必須對此予以高度重視。本文闡述“營改增”政策的落實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進而分析在此背景之下,對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關鍵詞:稅收籌劃;“營改增”;房地產企業
1“營改增”政策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
1.1“營改增”政策的積極影響
。1)減稅效益!盃I改增”之前,營業稅是價內稅,即以交易金額為依據直接計算繳納稅金,計算繳納的稅金直接以交易金額為依據,而改為增值稅后,增值稅是價外稅,即將交易金額轉換成不含稅收入再計算應繳增值稅。這種層層疊加的計稅方式對房地產企業原有的重復征稅、退稅、不能抵扣等現象進行了有效控制。(2)市場合理化競爭。在營業稅實施背景之下,企業按照規定稅率進行繳稅,計算方式簡單。在向增值稅調整之后,通過進項抵扣的計稅方式使得房地產企業出于減稅等原因會對企業的經營結構進行重新規劃,將原有松散的經營方式進行集約化管理。“營改增”帶來的房地產企業部門結構調整使得一些規模較小,運營不規范的房地產企業無法真正享受到“營改增”的稅收優惠效益,與其他規范化經營合理化管理的中大型房地產企業間的競爭劣勢進一步加劇,從而在房地產市場上形成了優勝劣汰的競爭局勢。
1.2“營改增”政策的消極影響
(1)稅率調整的影響。在營業稅稅率實行期間,房地產企業繳納的營業稅稅率為5%,而在“營改增”之后變為11%。這使得部分在“營改增”之前建造完工,但在“營改增”施行之后尚未完全銷售的房地產企業由于無進項抵扣、售價無法更改等原因面臨嚴重損失。(2)行業規范性與進項抵扣問題。同樣考慮到“營改增”之后的11%稅率遠高于營業稅施行時期的5%,部分房地產企業可能因為上游供應商規模較小,不具有增值稅專項發票的開票權、開發過程中諸如征地賠償等項目難以取得允許抵扣的金稅額發票等現象,導致房地產企業的進項稅額不能全額抵扣,進而加重房地產企業稅收負擔。(3)對房地產企業的'資金流動性提出要求。房地產開發周期較長,進項發票需要建造項目完全竣工之后才能取得,而在房地產的預售環節就需要繳稅。這使得“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充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短時間內難以適應統一的稅收政策,無法較快速的進行企業管理結構、項目實行的等方面的規范化調整,企業很有可能出現資金鏈斷裂、項目無法按時進行等現象。(4)“營改增”使得稅收負擔由建筑業向房地產企業轉移。由于供應商等環節造成的建筑企業的進項問題與11%的稅賦將增加建筑企業的壓力。作為建筑企業的合作伙伴,房地產企業不可避免地受到建筑企業交稅壓力的影響。實際上,面臨稅收壓力的建筑業企業只有把稅收負擔向房地產企業轉移才能保持正常的運營。而這種稅負的轉移可能帶來商品房定價的進一步上升。
2“營改增”帶來的稅負變化
“營改增”對企業稅收體系的影響最直觀的表現在,“營改增”后企業直接以增值稅代替了營業稅。另外,除了企業應繳稅種發生變化,企業各稅種的應繳稅額也發生了變化,甚至還會影響企業應繳的各項費用。因而,“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的應納稅種、各稅種應納稅額、總應納稅額都會發生變化。為了更加直觀地反映出“營改增”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體系的全面影響,下面將以A公司為例,對A公司在“營改增”下的稅收情況進行分析,A公司是一家位于上海市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其在20xx年投標成功了浦東的一項房地產項目,項目已在20xx年1月開工,預計20xx年下半年竣工,企業收入總額R萬元,成本及稅率如下(1)營業稅稅改后應交稅額變為0,取而代之企業需要繳納增值稅;計算增值稅時,有別于營業稅的簡單計算,增值稅需要分別核算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企業應交稅額的大小就取決于增值稅稅率的大小和可抵扣稅額的大小,稅率越大,抵扣額越小,應交稅額也越大。(2)城建稅與教育稅附加稅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7%+3%),由于營業稅與增值稅的變化,勢必影響營業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總和,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的應交稅額也發生變化,其變化稅額由“營改增”后營業稅與增值稅的大小決定。(3)由于增值稅為價外稅,企業的收入要由原來的含稅收入換算成為不含稅收入,其總收入減少,而且,營業稅、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變化,這使得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額也會發生變化。(4)由于不含稅收入以及前面各項稅收的變化,企業所得稅稅額也會受到影響,其中,“營改增”前,企業所得稅的所得額為企業收入減去各項成本、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建教育附加稅等,“營改增”后,企業所得額為企業不含稅收入減去各項成本、城建和教育附加稅、土地增值稅等,核算所得額的方法發生了改變,企業所得稅額也改變了。
3“營改增”之后房地產企業的應對措施
考慮到進項稅抵扣在“營改增”政策中的重要作用,房地產企業應當加大進項環節的把控。對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議:3.1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工作針對“營改增”的進項抵扣環境,房地產企業應當杜絕在營業稅模式下的采購等環節不要發票、不區分對方企業納稅身份等現象,在增值稅模式下相同采購價格應選擇一般納稅人進行采購以獲取專用發票,而從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的采購需要適當壓低價格以彌補增值稅無法抵扣的損失;在工程決算階段,應及時與施工企業進行工程決算并取得專用發票,以便降低當期稅負。另外,在取得對應的專用發票后應積極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工作,以實現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有效抵扣。3.2利用過渡政策進行稅收籌劃財政部公布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包含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過渡性政策,該規定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開工日期在20xx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通過比較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差額,去選擇合適的交易對象。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還可以利用該行業增值稅稅率明顯低于一般物品銷售17%的稅率,開展稅務籌劃以獲取更多可抵扣進項稅額,在為企業降低稅負的同時也能為企業后期測算“營改增”后稅負盈虧平衡點提供支持。3.3進行積極的銷售政策轉變基于“營改增”對企業的影響,房地產企業應當積極轉變營銷策略。在定價一定的基礎上,“營改增”可以對企業的成本和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較少,從而使企業獲得更多的利潤,但是也會增加其他企業在不同階段的成本。為了應對這種情況,可以對不同的企業做出不同的歸類,對“營改增”下的不同競爭對手采取不同的關注。積極調整企業的經營策略,保持企業的競爭優勢。利用進項稅額的抵扣優勢進行業務的擴展,以促進自身業務的升級。房地產的開發不要局限于普通住宅的開發,可以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對于一般的房地產的開發,可以對商場、商業性地產等進行投資開發,并讓新的投資點成為業務的增長點。
4結語
雖然我國“營改增”改革是以減稅為目標,在總體上可以減輕企業稅負,但從企業角度來看,“營改增”改革不可避免的會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負擔、經營成本、財務核算、經營模式造成較大影響。“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在獲得減稅機遇的同時,也會面臨諸多問題,甚至面臨稅負上升的風險,威脅企業的健康發展。因而,在“營改增”的政策還沒有完全成熟的情況下,房地產企業要積極學習相關的稅負政策,全面看到“營改增”帶來的積極和消極影響,不斷規范自己的經營和管理模式,積極進行稅收的相關籌劃,結合自身的發展情況,做出科學合理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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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論文 篇7
摘要:營改增對各行業產生較大的影響,對于現代物流業來說,不僅行業稅負上升,同時還存在工作劃分不清的局面,出現增值稅抵扣鏈斷裂等問題,與改革的初衷相距甚遠,嚴重制約了物流業發展。做為國民經濟行業,它對國民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為探求營業稅改增值稅對物流業的影響,文章對營業稅、增值稅及營改增、物流業等相關概念進行描述,與物流業特點相結合,以物流業企業為實例,從各層面對物流業營改增后的影響加以分析,找到營改增后物流業出現的問題,找出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使物流業與稅收制度改革有效統一,實現真正意義上減稅的目的,使物流業可以快速、穩定、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增值稅;稅收負擔;物流業
引言
經濟發展對于物流業要求越來越高,物流業具有規模大、工作復雜的特點,在該行業中實行20xx年全面營改增涉及的內容較多,11%的稅率對于物流業來說更是嚴峻挑戰,此時物流業應該做好戰略部署,不斷提升企業管理模式、調整經濟戰略,規范行業發票、供應商管理,才可以使物流業更好的應對20xx年全面營改增政策變化,同時推動稅制改革在物流業中順利實行。
一、“營改增”前后的稅收分析
物流業企業20xx年全面進入營改增改革階段,該行業從20xx年試點時期就已開始推行,而且運輸發票已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體系,改革的基礎較好。20xx年全面營改增改革中,增值稅稅率同試點階段基本一致,物流業企業中一般納稅人為11%,小規模納稅人為3%。20xx年全面營改增使物流業企業稅負普遍上升,對于物流業企業來說,本來盈利就不高的物流業受到稅負上升對盈利的擠壓。
首先,由于物流業稅率上調,物流支柱服務貨運服務適用11%的稅率,輔助服務適用6%稅率,再加上各項服務實際可抵扣的項目較少,試點后行業實際稅負增加過大,而且運輸業競爭激烈,稅負增加使低盈利率的物流業盈利再度被擠壓,最終使得行業運價上漲,物價推高。
其次,物流各環節稅率不統一,當前物流業實行一體管理,提供一票到底工作,在實務中對于6%的輔助工作及11%的支柱服務很難區分,導致增值稅鏈條不完整,推高物流業企業稅收負擔。
最后,物流業企業取消了差額征稅,并且一些與之相關的優惠政策很難被貫徹,財政補貼推廣不足,基本上不能惠及所有稅負上升的企業。
二、“營改增”前后物流業企業的稅負數值分析
。ㄒ唬┢髽I稅率和稅負
物流業企業100萬元收入,假設燃油費和修理費可抵扣率為40%,企業每萬元收入,需要納4.1萬元增值稅,附加稅0.41萬元,與20xx年全面營改增前營業稅3萬元,附加稅0.3萬元,多繳納了1.21萬元,增加比率達43.3%。實際運營過程中,物流業企業20xx年全面營改增后,稅負是否上升,與企業可以得到的進項可抵扣的稅款直接相關,即進項稅額多,那么企業的稅負必然會降低,反之,企業的稅負則會反向上升。
(二)企業利潤
增值稅是價外稅,20xx年全面營改增后對物流業企業的`現金流產生影響,物流業競爭力較為激烈,近年來,平均利潤水平不斷下降,而稅負卻一直高于全國宏觀水平,全面營改增以后小規模納稅人稅負降低,增加了小規模納稅人的利潤,而作為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增加,削弱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對物流業企業壯大十分不利,物流業企業的稅負與利潤成反比。
。ㄈ┌l票管理更加困難
由于物流業企業涉及行業較多,票據繁多。實務中從發票的取得、核實、申報到抵扣,這一過程較為繁瑣,取得也比較困難,由于物流業企業集約化程度較高,工作板塊較多,從貨物運輸到倉儲,每一個環節的工作緊密相聯,很難進行區分,容易出現多開發票的行為,這樣就會增加物流業企業稅收負擔,甚至出現企業利用發票開具,而進行消極避稅行為,從長遠來說,這種情況對于物流業企業的一體化發展十分不利,背離的20xx年全面營改增這一稅改的初衷,影響了增值稅抵扣鏈條,加大了發票管理的難度。
三、營改增下對物流行業稅務管理提出的建議
。ㄒ唬┳龊梦锪鳂I企業稅收籌劃工作
1.根據物流業企業戰略目標,建立增值稅管控體系,不斷完善納稅流程,防范納稅風險,做好增值稅發票領購、認證、抵扣等工作,合理設置防偽稅控,準確控制物流業企業納稅申報與匯算工作;加速增值稅相關制度的建立,修訂內部納稅管理制度及相關會計核算制度,加大對物流業企業員工相關工作的培訓,更好的化解由于全面營改增給物流業企業帶來的經營沖擊。
制定投資策略針對稅負不均衡的情況需要及時了解,并且做好應對措施,這種不均衡主要包括:工程周期長、發票獲取時間延時等,而這些問題都會使物流業企業現金流提前流出,成本上升對效益產生不利影響,因此,物流業企業需要制定投資規劃,均衡投資項目時間進程,做到及時履行義務,開具增值稅發票,使物流業企業損失降到最低,細分物流業企業可抵扣項目,按不同稅率進行管理,最大可能得到增值稅專用發票。
2.制定納稅籌劃策略按增值稅規定,在簽訂合同時明確發票開具時間,將設備價款及運費等開具一張發票,使物流業企業獲得最高比例的進項稅額;改變采購方式,將統一談判的模式轉為分別支付模式,達到進項稅可以充分抵扣,對零星采購改變集中采購方式,充分發揮集中采購成本優勢,各分公司各自產生進項稅,避免內部抵稅不均衡的情況;合理籌劃物流業企業可抵扣進項稅額,在稅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不斷改良經營投資模式,降低物流業企業稅負。
。ǘ┘訌娫鲋刀悓S冒l票管理
1.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提高員工綜合素質物流業企業在不增加固定資產的情況下,主要抵扣項目為燃油及維修費,而這兩項費用較為分散,并且工作人員并沒有發票索取意識,因此,物流業企業在經營中,應該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取得十分重視,盡可能多的索取進項稅發票,同時,對外開具發票時,也應該完善管理制度,對于開具流程嚴格規定,對物流業企業全員進行稅收知識培訓,培養開具發票的能力及習慣,強化物流業企業不同部門對于稅制結構的調整認識,使各部門相互配合,使財務人員深入了解相關政策,適時進行納稅籌劃,合理避稅,最大限度的降低稅收成本,積極參與納稅部門的培訓,對專業知識足夠掌握,熟練掌握相關知識,與物流業企業自身情況相結合,以制定出稅收籌劃政策,合理利用稅收政策,降低物流業企業稅收負擔。
2.提高可抵扣增值稅發票的獲取能力物流業中的運輸企業的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較長,購置成本較高,而且大部分企業都是通過外包給個人的方式進行經營,固定資產并不歸物流業企業所有,所以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少。因此稅法對于運輸物流業企業應擴大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將保險費和人工成本納入進來。同時要規范上下游物流業企業的納稅環節,讓運輸物流業企業可以從上游物流業企業獲得更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物流業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其技術、設備更新較快,運營商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進行技術升級,全面營改增后大量的設備投入,增加了增值稅可抵扣額,減少了物流業企業的稅負,并且隨著全面營改增的全面鋪開,行業進項稅情況將大大改觀,合理分析物流業企業自身發展需求,改變自身投資模式成為關鍵。
(三)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
1.簡并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全面營改增后對物流業實行3%和11%的稅率,對于小規模納稅人,3%的征收率與改革之前維持一致,影響較;對于一般納稅人,11%的名義稅率使稅收負擔顯著提升。適當降低物流業的稅率是削弱“全面營改增”負面影響的主要手段。經計算,若要保證物流業企業的稅收負擔在改革前后維持一致,物流業的經營成本中要有一半比重的部分能進行抵扣。所以,稅率應當下調到6%,即改革前的兩倍,才能保證不增加物流業的稅收負擔。
2.按照增值稅將自身業務進行歸類對物流業企業工作進行分析,適用于現代服務業,根據物流工作特點,對物流業企業現有工作進行整理,將具有現代服務業的工作安排在相應的目錄中,通過與稅務機關溝通,達成一致后歸集到6%的增值稅率的現代服務業中,實現物流業企業節稅的目的。我國政府應重視物流業的發展,對物流業推出全面營改增改革的優惠政策。優惠政策應覆蓋物流業的各個子行業和各環節,適當的對服務型行業實行免稅政策。在保證社會效益的愿景要求下,建議在全面營改增改革進程中將稅收優惠傾向于外賣、物流服務等新型服務行業,同時對于高科技的物流業也要推出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結束語
20xx年全面營改增所具有對現代服務業可能是影響巨大,我國經濟發展多元且復雜的大背景下,圍繞20xx年全面營改增的戰略布局和對策選擇,具體改革進程必然是非常復雜的。本文通過分析得出了以下結論:第一,20xx年全面營改增后物流業的實際稅負偏高。第二,20xx年全面營改增前后政策銜接不夠完善。第三,擴大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是降低稅負的重要舉措。針對這些問題本文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包括稅制進一步改革、物流單位自身加強管理,努力營造適合物流業企業良性發展的經濟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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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論文 篇8
自20xx年8月1口起至年底,國家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10個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旨在避免企業重復納稅、降低企業稅負,但實踐中,交通物流等行業卻適得其反,納稅負擔未減反增,沒有實現物流企業的真正轉型。本文圍繞在“營改增”背景下物流企業實踐中稅負不降反增等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廣泛搜集和借鑒現有的理論成果和相關經驗,在充分認識國家實行“營改增”目標的基礎上,結合物流企業的行業特征和行業特點,深入分析稅負不降反增存在的真正原因,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盃I改增”對物流企業的影響。
一、“營改增”改革范圍和主要內容
國家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納尺營改增”試點范圍,至20xx年8月1口,試點范圍己推廣至全國,同時將播影視服務納入試點范圍02013年12月4口,國務院召開會議決定自20xx年1月1口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尺營改增”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己全部納“營改增”范圍。試點期間,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指的是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納稅人,未超過500萬元的即為小規模納稅人。其中,一般納稅人采用抵扣制,相應的稅率分別為:交通運輸服務業11%,現代服務業6%,有形動產租賃17% },而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征稅方法,適用3%的征收率。
二、營改增”改革對物流企業的影響
1.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物流企業稅負降低
根據行業規模、會計核算是否健全以及是否經常發生應稅行為,將一部分物流企業歸納為小規模納稅人,國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額、其繳納的增值稅額是應稅服務的不含稅的銷售額乘以相應的征收率為所得到的最終金額,企業發生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其中,物流企業的貨物運輸服務和搬運裝卸服務由原來計征3%的營業率轉為計征3%的增值稅,雖然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稅率也沒有變,仍為3%,但是作為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為不含稅的銷售額,計稅基礎減少,使得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物流企業的稅負降低。另外,從事貨運代理、倉儲、配送等物流輔助服務也由原來計征5%的營業稅轉為計征3%的增值稅,稅負顯著降低,總而言之,歸屬于小規模的納稅人的物流企業在營改增”之后的稅負大幅度降低,符合國家營改增”的初衷。
2.歸屬于一般納稅人的`物流企業在營改增”之后稅負不降反增 除小規模納稅人以外歸屬于一般納稅人的物流企業,對于歸屬于一般納稅人的物流企業原來按3%計征營業稅獷營改增”之后銷售貨物按照17%稅率,交通運輸服務按11%稅率,裝卸等物流輔助服務按照6%征收增值稅率,稅率差別較大,根據規定,納稅人應分別按照不同的稅率計算征收增值稅,不能分開核算選擇則從高稅率廠營改增”之后,屬于一般納稅人的物流企業實行進項稅額抵扣制。即物流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用的外購燃料、設備、勞務取得進項稅額可以抵減銷項稅額。以交通運輸服務為例,原來稅率為3%,現在為11%,較以前增加了8%,雖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而占物流成本比重比較大的企業的保險費,倉儲租賃費,人力成本以及過橋過路費不在抵扣之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能彌補因稅率的上升帶來的稅額的增加。據20xx年3月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對上海65家大型物流企業的調查結果顯示,20xx-2011年年均營業稅實際稅負率為1.3,其中貨物運輸企業平均稅負率為1.88%。在 “營改增”試點后,貨物運輸企業實.二“營改增”后物流企業的納稅籌劃。
3.對于運輸外包的部分,統一購買本物流企業油卡,曾加進項稅
現代物流行業是一個新興發展行業,物流企業特別是第三方物流企業的發展早已突破了傳統運輸企業的范疇。己經形成業務范圍,服務項目多,服務環節多,跨區域的物流鏈,并正在向規模化、信息化、智能化、快速化、協同化、國際化、精細化方向發展,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千方百計滿足客戶要求,降低物流成本。因此,一個企業不可能把所有的物流服務項目都由自己來完成,必須充分利用和整合資源,將部分項目進行外包給下游的個體戶去完成,此時就失去了進項稅額抵扣的來源,物流企業可以通過限定購物本物流企業油卡的方式獲得本物流企業的外包資格,油卡消費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從而實現了進項稅的抵扣來源,實現進項稅的抵扣,從而幫助企業減負。
4.對物流企業進行分設,轉換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
物流企業一般是融合了貨物銷售、運輸、裝卸搬運、倉儲等多元化經營的復合型企業。交通運輸為物流企業的主營業務,據統計其油料消耗約占交通運輸成本的40%左右,過路過橋費占20%,運輸工具折舊費或租賃費為10%,人工成本占15%,維修保養費占15%。營改增后,歸屬于一般納稅人的物流企業雖然可以抵減銷項,但是很多抵扣的進項稅額不能彌補因稅率的上升帶來的稅額的增加,最終導致稅負增加。
三、深入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充分利用政府補貼及其他優惠政策
國家進行營改增的初衷是使企業減負,當前,營改增的實施卻使得企業稅負不降反增,這不符合國家營改增的真正目的。因此,物流企業不可鼠目寸光,不可有抵觸情緒,應當學會先苦后甜。為此,企業應該充分研究營改增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把握營改增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做好防范工作,將影響降到最低。同時,還應當及時關注政府動態,充分利用政府補貼和扶持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四、結論
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時期,實施營改增”政策,對增值稅進行改革,不僅消除了國家重復征稅問題,減輕企業的負擔,而且優化了產業結構,促進就業,擴大了內需。隨著國務院計劃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營改增”政策,通過最優的納稅籌劃將會使物流業得到更多的稅收優惠從而得到更長遠的發展。
營改增論文 篇9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的財稅體制也進行了改革,全面推行“營改增”政策,完善增值稅的抵扣措施。本文以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例,闡述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營改增”的必要性,研究“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問題,分析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和增值稅科目的一般設置,旨在推進“營改增”在房地產行業的改革步伐,為同行提供參考。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企業;增值稅;會計處理
房地產行業作為我國國民發展的支柱產業,受到高度重視。增值稅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全新課題,需要深入研究和學習。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多年的經營發展中總結了不少經驗,針對“營改增”政策,將明確項目管理的關鍵內容。“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增值稅會計處理發生了相應的變化,由原來5%的稅率改為11%的增值稅稅率。征收土地增值稅按規定稅率和增值額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需要在國家財稅政策的要求下進行會計處理,根據會計準則和制度實施核算,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處理的特殊性。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營改增”的必要性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建設周期長,受項目策劃、工程設計、報批審核因素影響,經營流程復雜,這將加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負。增值稅作為中國第一大稅種,隨著財稅法制觀念日益完善,我國已為增值稅立法,這也為“營改增”做了良好鋪墊。因此,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營改增”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其有利于降低企業稅負,提升企業經營效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投入大,在開發成本、建設費用等流動資金的占用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負擔較重。隨著社會的日益進步和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在當前的稅制結構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營改增”制度,有利于優化企業的經濟結構,同時促進我國財稅制度的發展。房地產行業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在特殊經營模式的引導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融資成本高。目前,市場環境競爭激烈,營業稅存在重復增稅的弊端,不能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將降低房地產企業的市場核心競爭力。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營改增”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1.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屬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中的重要環節。從會計核算層面分析,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成本基于會計權責發生制,在滿足配比原則要求的前提下計提。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置多類賬戶在稅法的規定下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成本核算。若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時運營多個項目,則需要分類核算各項目。由于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當前主要采取預售制度,即企業先取得客戶的預售款,待建設項目竣工且驗收合格后再結算土地增值稅。根據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預售收入需要按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稅,待建設項目清算結束后進行多退少補!盃I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內容如下:企業收取預售收入后,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計提時,借記“待攤費用—預繳土地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繳納時,借記改為計提時貸記明細科目,貸記為“銀行存款”。待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項目竣工后,滿足收入條件時,按照稅法清算土地增值稅,清算內容為當期結算收入、成本等。當期應承擔的土地增值稅費用為:借記“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貸記“待攤費用—預繳土地增值稅”。當房地產企業項目竣工且驗收合格后,辦理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首先調整預征的土地增值稅費,核算計提的土地增值稅款。具體會計處理內容即確定清算金額和取得清算報告后,借記“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清算總金額-計提的土地增值稅款)“待攤費用—預繳土地增值稅”(差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清算補交時借記為前期貸記明細科目,貸記為“銀行存款”。當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現退稅現象時,做反向會計財務處理。通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會計處理后,“待攤費用—預繳土地增值稅”與“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的余額為零。
2.增值稅科目的一般設置
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中,增值稅科目主要包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和“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兩類。具體賬戶的設置如下:
。1)進項稅額。進項稅額是在會計核算中借方出現的數據,其主要記錄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人購買物資、不動產或無形資產等,允許進項抵扣的增值稅額。在實際操作中,經由退回的物資需要沖銷進項稅額,并用紅字登記;
(2)已交稅金。已交稅金是在會計核算中借方出現的數據,其主要記錄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人已繳納的.當月增值稅額,該科目記錄的增值稅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當月已抵扣進項稅額后實際繳納的銷售稅額,還需扣除前期繳納的稅額部分;
。3)減免稅款。減免稅款指在會計核算中借方出現的數據,其主要記錄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人按當前增值稅制度減免的稅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設備費用和技術維護費予以全額抵減;
。4)進項稅額轉入。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中,會計核算用于企業福利、免稅等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例如,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用于出租或自用的銷售項目等為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固定資產,在改變用途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
。5)銷項稅額抵減。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中,銷項稅額抵減是指記錄納稅人在當前稅法規定下扣除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6)出口抵內銷應繳稅額。出口抵內銷應繳稅額是在會計核算中借方出現的數據,納稅人按國家規定的退稅率計算貨物的進項稅額抵內銷品需繳納的稅額;
(7)銷項稅額。銷項稅額是在會計核算中貸方出現的數據,其主要記錄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人無形資產、產品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增值稅額。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應稅勞務收取銷項稅額,在貸方處用藍字登記,出現退回情況時,銷項稅額在貸方處用紅字登記;
(8)出口退稅。出口退稅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人根據國家規定退回出口產品的增值稅;
。9)進項稅額轉出。進項稅額轉出是在會計核算中貸方出現的數據,其主要記錄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人的無形資產、不動產等受老項目中進項稅票等不良因素影響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費,按照稅法規定轉出進項稅額;(10)簡易計稅。簡易計稅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人通過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款。
三、結語
房地產行業是我國的支柱產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受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盃I改增”是進行結構性減稅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動我國的稅制改革。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中,實施“營改增”政策將降低企業的稅負,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試點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企業稅負朝合理化的方向發展。本文研究“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問題,明確了“營改增”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長遠發展的必要性,通過分析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深入研究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科目的明細設置,深化“營改增”政策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具體實施,完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務管理,促進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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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論文 篇10
一、引言
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完善,傳統的增值稅和營業稅并存的稅制不利于經濟結構優化,阻礙經濟發展,為了降低納稅人的整體稅負,國家實施“營改增”政策!盃I改增”政策在高校范圍內的推廣,給高校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了諸多影響,高校應當結合自身情況做出改進,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為學校發展更好地服務。
二、“營改增”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影響
(一)對稅務的影響!盃I改增”最根本的變化是從價內稅變為價外稅,稅款的實際承擔者由銷售方轉到購買方。當計算所得稅時,其繳納的營業稅可稅前扣除,而增值稅則不能。“營改增”前,營業稅納稅人的身份都是一樣的;“營改增”后,增值稅納稅人有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身份!盃I改增”后,一般納稅人可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則不可以抵扣,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進而影響應納稅額。由表1可知,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說,“營改增”前后稅負變化很明顯;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增加的,但進項稅可抵扣,稅負是降低的。
(二)對會計核算的影響。過去高校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采用權責發生制。“營改增”之后,應稅項目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盃I改增”前,營業稅的會計科目設置較為簡單,應交營業稅=營業額全額×稅率,通過“應交稅費———營業稅”科目核算!盃I改增”后,新增應交增值稅的確認、抵扣、轉出、轉入及繳納等會計事項,一般納稅人需在“應交稅費”賬戶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增值稅留抵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四個明細賬戶。增值稅在實務操作中,賬務處理更為復雜,進項稅額還要區分特殊業務,如接受投資捐贈的進項稅處理、未獲取發票的待抵扣進項稅處理、用于職工福利的商品進項稅額轉出等。全面“營改增”后,高校賬務核算變得復雜,財務管理難度加大,還增加了財務工作量,處理不當,將影響工作效率。而進項稅額的計算和抵扣是一項專業的工作,稍有不慎,會出現不應抵扣而抵扣,可能被稅務機關處罰,應抵扣而未抵扣的行為,則導致學校的利益受損。
。ㄈ⿲Πl票管理的影響!盃I改增”前,高校使用營業稅發票,其管理相對簡單!盃I改增”后,為避免納稅人利用專用發票進行偷、騙稅,國家制定多項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專用發票增加了認證環節,違反規定處罰程度也高于其他發票。高校要使用增值稅發票,主要有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機構由地稅局變為國稅局,增值稅發票的認領、開具、使用、管理、核銷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在開具上,學校根據具體業務開具不同的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一般納稅人可開具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根據受票方身份的不同,出具不同類型的發票。專用發票可抵扣進項稅款,減少應繳稅款,進項稅抵扣需滿足一定的條件與時限。應取得而未取得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取得的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超過規定的時限,專用發票將不能得到認證。
。ㄋ模⿲ω攧辗治龅挠绊!盃I改增”對高校財務指標的影響,主要包括收入、資產的確認,利潤率和資產負債率。具體表現為收入縮水,利潤率隨收入減少而升高,確認的資產總額下降,資產負債率上升!盃I改增”前,營業稅是價內稅,若高校簽訂10萬元的科研項目合同,10萬元稅前確認收入,應交營業稅=10×5%=0.5(萬元);“營改增”后,假設6%的增值稅,應確認的收入金額=10/(1+6%)=9.43(萬元),應交增值稅=9.43×6%=0.57(萬元),收入的確認額減小0.57萬元。高校購入的教學材料、教學設備或相關機械,“營改增”后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可抵扣進項稅額,資產總額下降,資產負債率會上升。如購進科研設備10萬元,“營改增”前,這10萬元均作為資產確認;“營改增”后,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0.57萬元進項稅額,資產確認的金額9.43萬元,降低0.57萬元。
三、高校財務管理的應對措施
針對現階段我國高校實施“營改增”的情況,本文提出加強財務管理的具體對策。
。ㄒ唬┘訌姇嫼怂!盃I改增”實施后,會計的核算基礎由收付實現制轉為權責發生制,涉稅會計核算范圍加大,會計核算的復雜程度增加。高校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財務工作,嚴格會計核算,規范財務核算體系,強化稅務管理。第一,建立增值稅科目的明細賬,仔細核對專用發票的信息,準確核算涉稅業務,生成增值稅明細賬。第二,稅法規定增值稅發票在開具時即產生納稅義務,所以日常業務處理中,要控制預借發票的數量,杜絕先開票后付款現象發生,避免過多墊支稅款的行為,降低財務風險。第三,“營改增”后,高校應依照稅法規定,準確核算收入和支出金額,記錄賬目并依法納稅。如科研項目來款入賬時應換算成不含稅金額后,確認收入并核算增值稅。
(二)規范高校的發票管理。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日趨嚴格的情況之下,高校要建立完善的發票管理制度,進行全過程管理。財務部門應設立專人專崗負責票據管理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和操作流程,專人負責增值稅發票的管理、開具、繳銷,登記發票使用情況。財務人員對可抵扣增值稅發票應嚴格檢查,核實相關信息無誤,做好可抵扣發票的認證及存檔備查工作,確保進項稅抵扣正常進行,及時上繳增值稅,減輕高校的稅負。
(三)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隨著“營改增”的實施,高校過去的簡單稅務工作己不存在,面對涉稅業務日益復雜,高校應當加強對財務人員培訓,提高專業素質。財務人員要不斷學習和熟悉稅務政策,準確理解政策,持續更新稅務知識。同時學習其他高校好的稅收籌劃做法,改進工作方法,及時關注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做好納稅籌劃。如利用國家針對教育領域出臺的優惠政策,進項稅額的抵扣做到應抵盡抵,最大可能地減輕稅負。同時高校財務要加強與稅務機關溝通,開展稅務宣傳,組織培訓,使高校人員能積極配合財務工作,保證涉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做好稅收籌劃。高校在尊重本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對稅務進行科學合理的籌劃。高校財務要及時關注國家出臺新政策,對稅收政策進行深入研究,掌握政策變化,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比如國家對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四技合同減免稅收,高校就要發揮科研優勢,重點發展免稅的四技服務,為發展提供充足的后備資金。一般納稅人的高校,應注重引進進項稅額可抵扣的項目,積極與一般納稅人單位合作,獲取抵扣憑證并順利抵扣。高校要加強規范化管理,完善內部控制,不定期進行財務檢查和審計,及時發現稅收薄弱環節并提出合理建議,提升管理效能。高校也應加強與稅務部門溝通聯系,爭取辦事流程和手續的簡化,爭取更多稅收優惠政策。
四、結語
“營改增”在我國高校廣泛實施,給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帶來影響,高校應完善會計核算制度、加強稅收籌劃、重視發票管理,規范高校財務行為,提高財務人員素質,使高校適應不斷變化的稅收改革,從而保證高校健康、穩定、高速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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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論文 篇11
摘要:營改增作為我國一項重大稅制改革,消除了重復征稅,真正打通了抵扣鏈條,有力地支持了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通過減輕企業稅負,促進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必將意義深遠!盃I改增”涉及業務范圍廣,政策性強,同樣存在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風險,依法防范納稅風險同樣對企業意義重大。
關鍵詞:營改增稅務;風險防范
一、“營改增”轉換時點上存在的主要稅務風險
。ㄒ唬┵忂M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的抵扣風險
按照營改增的相關規定顯示,發生用途改變可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后一個月進行相關稅額計算。但是,前提是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如果當時購置時,未能取得合法扣稅憑證,則轉變用途時,不能抵扣。因此,必須嚴把采購環節的發票關,確保進項票的合法有效。
。ǘ┓康禺a(含在建工程)新老項目界定不當存在納稅風險
按照稅法規定,新老項目的界定分兩種情況,一是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必須是在20xx年4月30日前開工的項目,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或承包合同注明的日期。如果《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上均未注明開工日期處于20xx年4月30日之后的,均不能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此項規定必須深刻理解,用過了頭會導致稅務風險,不了解政策,也會增大企業稅收負擔。
。ㄈ┰圏c納稅人
“營改增”之前的應稅行為涉及的風險本次規定,試點納稅人在試點開始前的應稅行為,若是出現補交稅款的情況,依舊沿襲營業稅相關要求,而不是按新開征的增值稅補交。此項政策對納稅人更加公平合理。理解或適用不當,也可能增加稅務負擔。(四)不動產分期抵扣以及取得合理合法票據至關重要本次營改增試點政策詳細列明了進項稅納入分期抵扣的不動產項目,并規定了分期抵扣的比例以及未抵扣部分的結轉等。這些政策都是雙刃劍,理解執行到位,會大大降低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反之,會增大納稅風險。
二、“營改增”后主要涉稅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簽訂過程中注意價稅分離
隨著全面“營改增”,所有業務均納入增值稅征稅范圍,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建議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約定不含稅銷售額、稅率和稅額等要素。這樣益處一是規避目前多稅目多稅率下主體雙方因開票稅率差異帶來的分歧和爭議;二是如果合同注明了不含稅價格,可以此作為印花稅計稅依據,如果沒有區分,嚴格而言印花稅應該以合同注明價稅合計金額為計稅依據,從而加重企業稅負。
(二)合同簽訂過程中對發票種類、開具、取得時間進行界定
全面“營改增”后企業取得的'發票分為兩種:一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當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則可以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而且根據稅收政策規定提供貨物或服務的企業無論是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均可開具專用發票,因此在企業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發票類型;另一方面,合同條款一定要對發票開具和取得時間進行明確,防止雙方為此產生糾紛。
。ㄈ┰鲋刀悈R總納稅還是分別納稅需要慎重選擇
對于集團型公司而言,在企業所得稅法人所得稅制體制下,總分支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增值稅政策規定若是集團企業總部與分部處于兩個不同的縣(市),則必須分別向所處城市的主管稅務機關履行納稅義務,若是該企業獲得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是相關機關的準許,則可由集團企業總部統一納稅。所以存在匯總納稅和分別納稅兩種模式,到底采用哪種模式對企業更有利,建議總分支機構進行測算,根據總分機構的營業規模以及進項項稅額等因素,合理安排企業的納稅主體及采購模式。
。ㄋ模└叨戎匾曉鲋刀悓S冒l票管理
由上文可知,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企業進項稅額抵扣的一個重要憑證,因為兼具反映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的功能,所以必須加強發票管理,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規范:1.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的情形堅決不能開具發票根據36號文第二十七條規定,不得抵扣的銷項稅額類型包括以下幾種:一是居民日常服務;二是娛樂服務;三是餐飲服務;四是旅客運輸服務;五是貸款服務。因此,增值稅專用發票中必須對銷售額、銷項稅額等予以明確,若是消費者的行為免征增值稅,則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稅發20xx_156號文相關規定顯示,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以下物品,均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服裝、食品、煙酒、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2.發票不合規或用于不得抵扣項目堅決不能作為扣稅憑證如果取得發票不合規,比如項目不齊全,信息有誤,進項稅都不得抵扣,另外如果用于職工福利、個人消費、簡易計稅項目也不得抵扣稅額,注意合理確定是否屬于可抵扣范圍。
三、加強內控管理,通過風險評估降低風險
營改增作為國家重大稅制改革,政策變動大,而且新的政策不斷出臺,屬于一個系統工程,建議企業一定做好各部門聯動,而非僅僅依靠一個財務部門,所以首先應該全員重視此項工作;同時在企業應完善內控制度,做好稅務風險的分析、評估與管理,以此有效規避企業稅務風險。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部分企業財務人員對于相關稅收政策的掌握不夠深入,此時可聘請專業的中介機構協同完成稅務風險分析工作,以確保企業的穩定發展。此外,中介機構可在為企業進行“健康體檢”的同時,針對存在的稅務風險提出專業意見,制定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在降低企業稅務風險的同時,也可有效減輕其稅負,這不失為一個上乘之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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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xx年第2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
營改增論文 篇12
商譽是企業未來超額獲利能力的資本化價值,是企業整體價值的組成部分。會計審計準則對商譽采用計價差額計量不符合商譽本質,需要在剔除與商譽本質無關的非相關因素的影響下對商譽加以確認,以此為基礎確定商譽的轉讓收入,使計稅依據準確化,同時需對和商譽同時產生的股權轉讓收入和企業并購過程中的資產轉讓收入一并納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
商譽是一種不可確指的無形項目,其背后的助推力量是卓著的企業管理、優質的聲譽、良好的經營效率、難以復制的核心技術、優越的地理位置等較難量化價值的無形因素。會計準則規定并購產生的商譽按照并購方付出的投資成本超過其占被并購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來計量,即PG=PP-(FVA-FVL)。其中,PG代表外購商譽;PP代表購買價格;FVA代表資產的公允價值;FVL代表負債的公允價值。這種定義方式下的商譽價值中有相當一部分根本不可能給企業帶來超額的盈利能力,并不符合商譽的經濟實質。
一、基于經濟本質的外購商譽構成分析
我國會計準則對商譽的確認和計量存在很大問題。本文將對商譽進行分解,基于商譽的內在經濟本質分析商譽的合理構成。
1.我國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負債等會計要素的確認制訂了嚴格的條件,不滿足這些確認條件的話,這些資產、負債就無法進入財務報表。相比一般性企業,存在大量商譽的企業可能擁有更多有價值的未確認資產,這些未確認資產的存在,意味著FVA被低估,從而外購商譽PG的計量將被高估。同理,被并購方未確認負債的存在,使得FVL被低估,外購商譽PG將因此被低估。
2.外購商譽主要產生與企業間的并購行為。并購價格確定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在一系列參數假設的條件下對被并購方企業價值評估的過程,這個價值評估過程難以排除相關主觀因素的'影響甚至干擾,比如并購雙方的心理因素、市場預期、股票價格波動等方面的影響。這些因素的存在很可能導致被并購企業價值評估出現偏差,從而使得“計價差額”這種商譽計量模式喪失準確性。
3.在股權相對分散的上市公司中,信息經濟學中“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問題的存在,意味著公司高管的努力方向很有可能和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背道而馳。高管的自利行為包括為了滿足個人野心而進行的并購行為。公司高管這種背離股東利益最大化目標的自利傾向常常帶來并購價格非理性上升以及隨之帶來的巨額商譽。但是此時的巨額商譽不僅難以為企業帶來超越市場平均水平的高額利潤,反而很可能導致企業在并購后相當長的時期內業績持續的惡化。
4.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方在選擇并購對象時往往寄希望于通過企業間的整合達到1+1>2的效果,很多情況下在并購對象本身可能已經存在一定的自創商譽,同時企業價值又被市場低估的時候,往往就成為了投資方的并購目標。并購行為的完成使這一隱藏在被并購企業內部的自創商譽得以浮出水面,成為外購商譽的組成部分。
二、應確認商譽RG的界定
上述分析說明外購商譽的計量存在偏差,外購商譽的計量必須在剔除上述各項計價偏差后,才比較接近于商譽的本質。因此合并商譽CPG=PP-(FVA-FVL)-(NRA-NRL)-ERRORS-AGENCY-IG。其中ERRORS代表估價誤差;AGENCY代表代理問題導致收購價格的偏高部分;IG是被購買企業積累的自創商譽;NRA、NRL分別為未確認的資產、負債。最終,應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加以確認的商譽RG包括合并商譽CPG和被購買企業因并購行為而浮出水面的自創商譽(IG):
RG=CPG+IG
=PP-(FVA-FVL)-(NRA-NRL)-ERRORS-AGENCY
=PG-(NRA-NRL)-ERRORS-AGENCY
三、RG滿足資產定義與確認條件
1.符合資產要素的定義
財務報表中加以確認的商譽RG通過與企業整體資產結合的方式能為企業帶來一定的收益甚至可能是超預期的收益。對于并購形成的合并商譽(CPG),其來自于合法的產權交易,具備法律約束力,因而企業對其具有相對較強的控制性。IG被合并后企業控制的程度較弱,從而使得IG相關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大小具有一定的不穩定性。但是,若合并后的企業整合機制良好,完善企業文化、健全公司治理,那么IG為企業創造未來超額盈利的能力就相對穩定、且其變動也能夠處于可控范圍內。此外,RG 往往是伴隨著并購行為而產生的,并購作為一項時機已經發生的資本交換的交易,符合“過去的交易或事項”這一要求。因此,RG基本上符合會計準則對資產這一要素的定義要求。
2.可計量性與可靠性
商譽雖然難以計量,但并不意味著無法計量。在剔除了估價偏差、代理問題導致的誤差等因素后,RG更接近商譽本質,初步具備了貨幣可計量性的要求,且有現實的交易作為基礎。若以存在現實的交易作為判斷可驗證與否的標志,那么RG的計量也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3.相關性
與商譽RG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故滿足相關性要求。
綜上,RG滿足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上加以確認。
四、企業并購商譽與增值稅
1.增值稅的規定
“營改增”前,我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無形資產的征收范圍包括轉讓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商譽、著作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自然資源使用權。“營改增”后,相關文件確指出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即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屬于增值稅,從而將商譽轉讓作為文化創意服務的一個組成部分納入了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同時?梢,轉讓商譽由原征收營業稅改為征收增值稅。
2.轉讓商譽征收增值稅存在的問題
(1)商譽與企業整體資產相關,商譽不能單獨轉讓,商譽的轉讓必定與企業并購行為一起發生,對轉讓商譽征增值稅,亟待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轉讓商譽的銷售額的確定問題,也就是企業并購總收入中的商譽收入所占比例的確定問題,對此稅法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稅法沒有規定的按會計規定處理。我國會計準則對商譽的計價規定為,收購價格超過購買企業擁有的被購買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部分。然而如上所述,這種計價方式下的商譽并不符合商譽的經濟實質,其中摻雜著太多與超額盈利能力無關的因素。因此在確定商譽轉讓收入的時候,需考慮從中剔除非相關因素,按照收購方財務報表上應確認的商譽RG來確認被收購方的商譽轉讓收入,這樣更接近商譽本質,也使得對商譽課稅計稅依據的確定更加準確。
相關學者認為對轉讓商譽征增值稅不符合課稅要素確定的稅法原則,本文認為RG具有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這種能力相對穩定且企業可以控制,在剔除了估價偏差、代理問題導致的誤差等因素后,RG更接近商譽本質,初步具備了貨幣可計量性的要求,且有現實的交易作為基礎,計量也相對可靠。毋庸置疑,與商譽RG相關的經濟利益也很可能流入企業,滿足資產確認的相關性要求。由此可見,商譽的轉讓收入雖然較難確定,但是在專業評估機構輔助下,商譽的轉讓收入還是能夠相對可靠確定的,因此對于認為轉讓商譽不符合課稅要素確定的稅法原則,從而不予征收的觀點太過保守。
(2)控股合并方式下,被并購方取得的收入實質上就是股權轉讓收入。我國稅收法律規定股權轉讓行為不屬于增值稅、營業稅應稅行為,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若對商譽征增值稅,這意味著對股權轉讓收入中含有的商譽轉讓收入要征增值稅,這顯然暴露了相關稅收法律在股權轉讓行為計稅方面存在缺陷。
吸收合并以及新設合并方式下,被并購企業資產發生轉移,相關法律規定,被并購企業資產如果與其相關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增值稅,也不征收營業稅,但若對其中涉及的商譽征增值稅話,將會使得相同經濟性質的行為面臨不同的稅收待遇,有違稅收公平原則。
因此,相關稅收立法部門需考慮在將企業并購中商譽轉讓收入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同時,盡快將控股合并方式下的股權轉讓收入,吸收合并、新設合并方式下相關資產的轉讓也納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避免出現稅收法規自相矛盾或有失公平的問題。
營改增論文 篇13
引言
“營改增”即營業稅改增值稅,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試點以來,經過四年廣泛的推行,已于2016年5月1日全面實施。作為近年來中國稅收體制的重點改革措施,“營改增”對部分企業的稅負壓力以及社會經濟的推動具有重大的意義,實現了由地方第一大稅種轉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的第一大稅種,平衡了中央與地方的財權問題,同時避免了以往重復征稅的不良問題,減輕了部分企業負擔,有助于推動經濟的發展[1]。
一、“營改增”對醫院的征收區別
營業稅與增值稅雖同為流轉稅,但是作為價內稅,營業稅指的是對企業全部的營業額進行征收,這就造成了重復征收稅務的現象,加重了企業稅負。而增值稅作為價外稅,不計企業收支,按照商品與服務的增值額來征收,有增值則征收,無增值則不征收,避免了重復征收。另外,醫院按營利性質分為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在實行“營改增”之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營業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財稅[2009]61號)規定,2009年1月1日后醫療機構不再區分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均實行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2]。但是在實行“營改增”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過度政策的規定》中對醫療機構在“營改增”過渡期免征醫療服務增值稅。但是否將營利性醫療機構納入免征范圍以及“營改增”過渡期后是否依舊免征增值稅目前尚無定論。作為非營利性的醫院來說,過渡期雖免征了醫院檢查、診療、保健康復、生育與防疫等增值稅,但是其非醫療服務的業務依然征收增值稅,比如院方土地對外出租、對外培訓、其他非醫療服務類的投資或收入(比如收取實習費、非財政撥款的科研經費等)等等收入均征收增值稅。
二、“營改增”對不同規模醫院的.稅負影響
“營改增”的改革目的,主要是調整中國產業結構,通過結構性減稅來達到減輕社會的平均稅負。這樣的政策對于多數企業來說,都是對稅負利好的。但是由于增值稅征收中將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對于某些少部分的企業來說,稅負反而增高。“營改增”全面試點后,文件(財稅[2016]36號)規定,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局規定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準500萬元的納稅人稱為一般納稅人,反之則稱為小規模納稅人[3]。對于大多數中小型醫院來說,由于醫院的對外土地租賃少甚至無、對外研討培訓以及其他非醫療服務類投資等也相對較少,因此,年應征銷售額低于500萬元容易控制,一般可納入小規模納稅人。這些小規模納稅人的醫院在“營改增”實施后,雖然年度應征銷售額無進項稅抵扣,但是由于稅率由原5%的營業稅降為3%的增值稅,依舊降低了稅負,更有利于這些醫院的發展。但是對于大型的綜合性醫院,由于其年度培訓、非醫療服務投資以及多余土地租賃等收入較多,很容易就超過了規定的500萬元年應征銷售額,所以一般會作為一般納稅人來對待。而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大型綜合性醫院,一般為非營利性醫院,因此其提供的醫療服務是在國家免征范圍內的。正因為如此,這些醫院年度內購入的各種醫療設備與藥品、醫院耗材等等沒有合理的進項稅來抵扣,而且稅率由原來5%的營業稅變為6%的增值稅,稅負會有將近20%的增加。這對于年應征銷售額大的綜合性醫院也是一筆不小的稅負。
三、“營改增”后對醫院財務管理帶來的影響與變化
1.發票審核與管理。相對營業稅發票的審核與管理來說,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核更嚴格,管理更復雜,相對的處罰力度也更大。針對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刑法對發票的銷售與使用均有相關的違法處罰規定。這是因為“營改增”政策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到該經濟行為的所有環節,與銷項稅與進項稅均有關聯。因為其嚴格性特殊性,對于大型的綜合性醫院來說,想要被劃分為小規模納稅人,更應該對醫院的增值稅發票進行規范,通過合理的規范使用增值稅發票與其他票據范圍,并注意應稅時間與地點,避免集中應稅。
2.會計的核算工作。營業稅的核算相對簡單,一般為“營業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內容,而增值稅核算則擴增了9項內容[4]。而且隨著“營改增”政策的實施,應稅額是銷項額減去進項額,且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均以應交稅金來核算,因此增值稅的核算明顯更加復雜,工作難度也增加。同時,“營改增”的實施對醫院其他財務管理工作也帶來了更多的挑戰,增加了醫院稅務風險。
結語
在當今中國的經濟形勢以及稅收制度下,稅制改革迫在眉睫,而“營改增”的實施無疑是一項深遠的稅制改革。增值稅保留了營業稅適用范圍廣的優點,同時避免了重復征稅,在稅收征管上具備一定的牽制性,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把經濟行為雙方聯系起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稅收漏洞。當然,“營改增”的試點給醫院的稅務征收、稅負以及財務管理方面均帶來了影響與變化。醫院尤其是大型綜合性醫院,應合理安排增值稅發票的使用,控制年應征銷售額,平衡醫院發展重心,在醫院得以順利發展的前提下力爭成為小規模納稅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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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論文 篇14
摘要:本文以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為研究對象,對營改增后對房地產企業納稅帶來的影響進行了闡述分析,并提出了實施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一些措施,以供參考。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簡單來說,即是幫助企業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有效規避稅務風險,通過節稅、避稅等措施減輕企業稅務負擔,從而促進企業經濟效益有效提升的一種稅收對策方式。隨著營改增政策的實施,需要企業通過稅收籌劃的方式有效降低營改增政策對房地產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促進房地產企業對營改增政策的有效利用,進而推進企業實現平穩發展。
一、營改增后對房地產企業納稅帶來的影響
1.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帶來的影響
我國實施營改增后,意味著營業稅這一稅種已基本處于取消狀態。房地產作為原營業稅重要的征收行業,在實施營改增以后,便正式進入繳納增值稅時期。首先在需要繳納的稅額方面,房地產企業由原先的17%稅率降低至11%,對于房地產企業經營效益提升具有積極的影響。并且在實施營改增以后,土地成本也被歸納為可抵扣的項目,這更加有利于房地產企業降低稅負,減少不必要的稅務風險。因此在具體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房地產企業需要對現有政策加以全面理解和把握,才能夠有效達到節稅目的。當下房地產企業具有很多拿地方式,例如拆遷、項目投資等,不同的拿地方式,意味著需要征收的稅額也不一樣。因此如何選擇合理方式進行拿地,從而降低房地產企業稅收負擔,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分析。
2.對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帶來的影響
在營改增政策實施以后,對于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帶來了巨大的影響,主要是因為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在最終的核算過程中,不能將其作為抵扣項目加以核算,自然導致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增值率增加,從這一點上來看,營改增政策無疑是加重了房地產企業繳稅負擔。因此需要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后籌劃過程中注意這一問題,采取相應措施盡量減少房地產增值稅稅率增加對房地產企業造成的影響。
3.對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帶來的影響
通過上文敘述可知,企業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其依然存在于企業所得稅之中,無法對其進行扣除處理,導致企業所得稅稅額增加,從而增加了房地產稅后負擔。但從另一角度來看,在原先需要繳納營業稅時期,房地產銷售收入全部屬于企業銷售額,而營改增之后,在銷售收入確認前已經將增值稅從中完成了扣除,因此再次進行所得額確認時,便不再進行稅額扣除,因此從本質上來看,對于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沒有造成變化上的影響,因此在進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分析過程中,需要進行更加細致的研究分析,從而將真正影響房地產企業營業所得稅的因素分析出來。
二、實施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措施
1.從房地產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入手,做好企業稅收合理規劃
由于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作為房地產企業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率從原先的17%降低至11%,基于這一點,在進行具體稅收籌劃過程中,可以從房地產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入手,盡量降低各個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生產成本,并根據具體的要求,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盡量獲取更多的增值稅發票,對于房地產企業稅務負擔降低具有積極影響。在此基礎之上,做好對企業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工作,通過采取各種宣傳培訓方式,有效提升企業財務人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意識,從而充分享有營改增政策為房地產企業帶來的節稅益處,減輕企業稅務負擔。另一方面,還需要房地產企業進一步加強與合作企業的合同約定,在停供材料的供應商選擇方面,做到“貨比三家”,在保證供應材料質量的前提下,選擇最低的價格。如果是在一般的納稅人處進行材料選購,也要盡量要求其提供發票,從而使得企業在納稅方面,能夠獲取到最大的折扣。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一定要充分利用其中存在的稅率差異。通常情況下,供應商稅率依然為17%,但房地產企業的稅率為11%,基于此,房地產企業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利用其中存在的稅率差異達到自身節稅目的。與此同時,也可以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利用納稅時間延遲、優惠政策爭取方面,盡量減輕房地產企業的稅務負擔。
2.做好與稅務機構的溝通交流工作,有效規避稅務風險
企業為提升自身經營效益,在納稅過程中一般會采取一些有效的避稅手段,用以減輕自身稅務負擔,但這避稅手段受不可控因素干擾較大,一旦操作不當,則有可能觸碰法律底線,為自身帶來很大的稅務風險。因此在具體進行房地產稅收籌劃過程中,針對制定的避稅方案,需要經過詳細縝密的分析,確保避稅方案合理合法,同時也要發揮出應有的避稅效果。在此基礎之上,需要相關稅收籌劃人員密切關注我國相關稅收法律的最新動向,并及時掌握行業最新的準則,從而確保房地產企業能夠有效規劃各種稅收活動,達到減輕稅務負擔的目的。在保證房地產企業稅收合法化的過程中,還要特別注意加強與稅務機構的溝通交流工作,從而將來自執法機關的法律風險降至最低,通過制定完善科學合理的稅務風險體系,確保稅務風險控制發揮應有的效果。
3.積極改變傳統營銷策略,實現稅收籌劃合理化
隨著營改增政策的不斷實施發展,為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大的挑戰,房地產企業需要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盡最大限度地減小營改增對房地產稅收帶來的影響,從而保證企業未來實現平穩順利發展。基于此,需要相關財務人員圍繞房地產企業實際情況,自足當下,放眼未來,從稅務籌劃的角度對現有的企業營銷策略加以改革創新。例如,在原本的營銷定價模式之下,企業可以利用目標成本制定方法,對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成本費用加以把控,減少相應成本支出,從而有效提升房地產企業的經濟效益與利潤。尤其是在房地產工程原材料成本不斷提升的當下,更需要企業結合實際,不斷調整現有的營銷政策,以達到提升企業經營效益的目的?傊,房地產企業需要對目前的.房地產形勢加以實時把控,針對形勢變化不斷調整營銷策略,使得營改增政策對于房地產企業有利一面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有效降低房地產企業的稅務負擔,提升核心競爭力,從而使處于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房地產企業實現更好的發展。
4.爭取政府優惠政策支持,為房地產企業未來發展保駕護航
在營改增政策實施的大環境之下,房地產企業需要不斷實施相應措施應對新政策對企業發展造成的影響的同時,還需要善于借助外在有力條件,全力爭取政府優惠政策的支持。例如使自身的繳稅期限進一步延長等,從而可以使企業資金流轉更加通暢,資金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有效提升了企業經營效益。而對于政府而言,在具體實施營改增政策過程中,利用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實施方式對各種變化需求加以滿足,圍繞投資項目進行合理的把控,從而對工程進展和投資情況進一步達到監控目的,對于項目的順利實施起到一定的指引性作用。
5.加強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促進稅務籌劃質量提升
房地產企業要想謀取更近一步的發展,減輕自身稅務負擔,必然要對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加以充分利用,而加強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就成了一項必然選擇。基于此,企業需要加強財務人員稅收籌劃的能力,財務人員是稅務籌劃的主體,只有自身具備較強的稅收籌劃能力,才能夠進一步提升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管理能力,從而使得企業在稅收方面享受更多的抵扣額,減輕企業稅務負擔。在具體進行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強化管理過程中,需要相應財務人員對房地產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開具發票的時間加以重點關注。除此之外,還需相關財務人員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時效性進行相應關注。這樣在企業獲得專用增值稅發票后,才能夠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進行抵扣,避免出現抵扣時限超期問題。最后,企業還需要進一步強化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力度,提升其工作效率,從而提高房地產企業稅收工作成效,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三、結束語
我國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房地產企業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影響效果有好有壞,需要房地產企業充分分析新的政策內容,全面了解其中的利弊關系,做好稅務籌劃管理工作,從而有效規避其中存在的稅務風險,享受營改增政策為企業帶來的優惠,減輕稅收負擔。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以通過采取從房地產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入手,做好企業稅收合理規劃、做好與稅務機構的溝通交流工作,有效規避稅務風險、積極改變傳統營銷策略,實現稅收籌劃合理化等措施,降低房地產企業稅務負擔,促進房地產企業實現平穩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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